2019年至2023年,李某先后雇请孙某等14人从事插秧、杀虫、除草等农活,约定工资为每人每天50元至200元不等。四年后,孙某等14人多次向李某催要工资,李某均借故推脱,众人讨薪未果。经结算,李某欠付劳务工资款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今年3月,孙某等人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积极指导、协助孙某等人收集证据,并通过实地走访查证核实。多次沟通后,李某同意与孙某等人进行诉前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14名劳动者的“薪”结终于得解。
检察官温馨提示
在实际生活中,农民工与用工者在形成劳务关系时,多为口头协商,因欠缺书面合同而导致维权时处于弱势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本案中,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运用调查核实权,协助当事人收集固定证据,帮助其通过诉讼程序维护合法权益。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对民事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经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能得到维护,具有起诉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检察机关依法可以支持其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检察机关主要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书等方式,维护弱势群体等当事人的合法民事权益。
申请支持起诉的渠道
(1)前往您所在城市的人民检察院12309诉讼服务中心,通过接访窗口进行申请;
(2)致电12309或拨打您所在城市人民检察院电话。
文章来源:永州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