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十六届人大
四次会议文件(三十三)
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26日在新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蒋长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新的发展。我院被评为“省文明单位”,综合考核获全市先进单位,14个业务科室有11个进入先进行列,民调工作排名全市检察机关第2位。去年12月,我院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文化活动”先进单位。去年5月,我院党组原副书记、副检察长陈运周被中宣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最美人物——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同年12月4日,陈运周获CCTV2015年度中国“法治人物”荣誉称号,是湖南省唯一入选的先进典型。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将优化全县发展环境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015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36件34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71件460人,受理批捕、起诉案件数同比去年分别上升44.8%和165%,受理人数同比去年分别上升49.8%和178.8%。依法批准逮捕177件243人,同比分别上升51.3%和62%;依法提起公诉331件387人,同比分别上升252.1%和245.5%。其中,侵财类犯罪案件、危险驾驶、“黄赌毒”案件数量明显上升。一是突出办案重点。依法从重打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共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性犯罪案件30件43人,起诉41件49人;批捕黄、赌、毒犯罪案件35件44人,起诉46件57人,为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二是讲求办案方法,做到快审快结。在受理案件数量陡增的情况下,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所有批捕、起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没有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没有削弱打击效果。
依法参与重点领域整治和特殊人群管理。根据全县多发、易发型刑事犯罪情况,在影响群众安全的交通领域进行了重点整治,2015年共审查起诉危险驾驶案件147件147人,对规范县城交通秩序、防止醉酒驾车起到了很好的警示、防范作用。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及时与社区、学校建立合作关系,开展法制宣传、爱心维权、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5次。指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0件14人,发出社会调查委托函14份。落实高检院关于“坚持对未成年人少捕慎诉促进改过自新”的要求,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原则,强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积极主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坚持首办责任制,积极开展案件评查活动,认真排查涉检信访案件。2015年共接待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1件次,保持了连续8年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配合全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开展清欠和打击“三非”等专项工作,依法批捕2件2人,起诉2件4人。根据县委精准扶贫工作计划,深入开展“一进二访”活动,加强对党建村的结对帮扶工作,帮助解决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及物资近14万元,为留守儿童和孤寡老人解决学习和生活物资5000余元,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严格按照省院部署,在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开展专项立案督查活动,深入国土、林业、工商、药监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20余次,调取案卷材料10余份,对专项督查活动中发现的刑事案件及时查处,批捕非法倒卖土地、破坏环境资源等案件4件5人,推动了“两法衔接”工作的开展。
二、深入贯彻反腐部署,大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紧紧围绕党中央和高检院、省、市院关于反腐倡廉的工作要求,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为着力点,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办案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突出重点查办大要案件。全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7件8人,其中大要案6件7人。侦查终结7件7人,移送审查起诉4件4人,法院依法判决3件3人。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功能,全力查办省市院、省纪委交办、督办的大要案件,查办影响较大的案件有:湘南学院原党委书记肖地楚(正厅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郴州市富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国林涉嫌行贿案;祁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原大队长桂龙行贿、玩忽职守案。在大力查办外地职务犯罪大要案的基础上,坚持守土有责,积极查办本地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查办了新田县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继光涉嫌受贿案,以及县合管办原副主任宋锋波涉嫌贪污窝案,立案2件3人。
加强整合完善机制建设。建立完善联合办案工作机制,主动与县纪委、审计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共享制度,搭建协作配合平台,坚持个案协作与日常联系并重,推动反腐败工作无缝对接,形成反腐合力,有效提升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效率。进行内部资源整合,在自侦部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将两局人员合并办案,以缓解本院办案工作的压力。严格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及“看、审、录”分离规定,技术部门积极配合办案部门做好两录工作。法警部门认真做好出警及安全防范工作,共依法履行各项出警职责137人次,切实保证了办案安全。
注重预防遏制腐败增量。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设,加强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工作,大力推进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检察长深入县委党校、县国土、电力、医院、交通等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课5次,授课人数300人次。预防部门认真研究职务犯罪发案规律,根据近几年在国土部门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情况,制定预防建议,督促国土部门建章立制,取得了预期效果。认真做好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共查询行贿档案132次892人。
三、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全力促进司法公正
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权威。
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围绕诉讼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把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作为侦查活动监督的重点,2015年共立案监督7件17人,增捕2件2人,追诉5件5人,书面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31次。强化对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提请抗诉1件。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既注重认定证据标准的一致性、规范性,又注重加强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监督,促进了司法公正。
拓宽民事行政和林业检察监督渠道。充分履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共接待来信来访11人次,受理民行申诉案件6件6人。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涉农纠纷等领域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依法办理督促履职案件12件。如:督促县国土局依法履职,与公安、城管、环保等部门联合依法对一些非法用地的加工厂棚进行了拆除,解决了当地群众反映多年的非法用地问题。林业检察部门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审查起诉涉林刑事犯罪案件3件3人,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优化了林业经济发展环境。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效果。认真履行驻所检察职能,针对看守所在监管执法、监外罪犯交付执行等方面存在的执法不规范的问题,提出口头建议30余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13份。审查留所服刑人员79人,对监外执行罪犯建立罪犯监外执行情况检察台账265份,有力规范了监所部门和监管单位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开展社区服刑罪犯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联合县司法局有效纠正了8名监外执行罪犯漏管现象,有效维护了监管秩序,该经验做法先后被省院和高检院采用推介。
四、始终坚持从严治检,着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以“五个过硬”为标准,强化干警学习及思想政治建设,在“武装思想、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下功夫,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专业化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每周二全院干警的政治学习,有针对性地加强理论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努力争创学习型检察院。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检察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在活动中坚持思想教育从严、查摆问题从严、整改落实从严,着力解决检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队伍战斗力。
加强司法规范建设。按照高检院部署,对照“七见”标准,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坚持开门整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群众代表等15人,就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不文明、不理性、不公正的问题,征求到意见建议33条;召开以规范司法行为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提出意见和建议41 条。对收集征求到的意见和自我查摆出的问题及时归纳整理,明确整改清单,并限时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开展案件专项评查活动,共抽查各类案件578件次,查摆并解决15个司法不规范问题。开展积案清理活动,公诉部门共清理积案90件,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情况的发生。自侦部门对3件撤案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自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完成整改,为规范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院检务督察室、案管部门和财务部门联合在全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督查,对反贪部门赃款赃物扣押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始终坚持“文化育检”的建院思路,积极搭建基层检察文化建设的平台,组织开展了“向陈运周同志学习,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官”主题演讲比赛、建设检察图书室及开设道德讲堂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将地域文化同检察职业特点有机结合起来。去年9月,省院检察官文联第三次“检察文化下基层”活动暨永州市检察官文联成立大会,在新田顺利开展,进一步推动了我院基层检察文化建设。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2015年,我院被省文明委评为“省文明单位”。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深入开展向陈运周同志学习活动,开展“清明忆英模”主题征文活动,共收到稿件70余篇,在省院网站、永州日报等省市县各级媒体转载60余篇,进一步提升了干警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
五、自觉接受监督制约,确保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接受外部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认可度。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对检察工作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办案工作区,了解办案部门运转情况。就检察工作如何更好地接受人大监督召开专门座谈会,邀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及多位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据此完善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加强与代表联络等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了人大对检察工作的监督。认真落实向人大汇报工作制度,就我院在新刑诉法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汇报,推动了全院各项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发展。
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健全和规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公诉部门提前介入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机制,监所检察、案件管理部门加强对检察环节羁押犯罪嫌疑人情况的监督,强化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对其他办案部门的纠错功能;调整办案考评机制,改变简单通过数字指标评价业务工作的做法,更加突出案件质量评查,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我院执法状况考评和案件质量考评位居全市第3位;加强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建立司法办案监察建议、重点案件回访监督制度,推进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出台在司法办案活动中防止说情干扰的规定,检察人员遇到打探案情、干预办案的,必须及时报告,防止出现办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的行为。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以检务公开信息查询平台为依托,依法对相关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进行网上公开,共依法公布重要案件信息2个,公开各类法律文书114份,公布案件办理情况501人次。开展以“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为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县人大、政协、政法委、人民监督员、社区干部和群众等30余名代表参加活动。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选任4名人民监督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等“七种情形”的职务犯罪案件100%送交人民监督员监督,进一步规范了自侦部门案件的办理。
2015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这是县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个别部门法律监督职能的履行还不够到位,执法办案的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二是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执法办案不理性、不规范等现象仍有发生;四是少数检察干警的自身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举措,加以改进。
2016年工作设想
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院将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法治为引领,以改革为动力,认真研究当前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谋划推进检察工作,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更加主动服务发展大局,构建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大局开展检察工作,加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顺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建立对黑恶势力、“两抢一盗”、黄赌毒等犯罪的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认真落实修改后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衡量司法办案水平的重要标尺,坚决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立足检察职能持之以恒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保民生,着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更加有力查办职务犯罪,顺应人民群众司法期待。深刻认识新常态下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保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查办力度。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点岗位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国有资金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犯罪案件。要把坚持守土有责和发挥侦查一体化优势结合起来,有效整合自侦力量,办上级大要案、办本地精品案。要更加重视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充分运用专题报告、检察建议、行贿档案查询等形式,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三是更加严格坚守司法底线,提高检察执法公信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按照高检院、省、市院工作部署,全面履行刑事诉讼监督各项职能,进一步抓好“减假暂”检察监督、纠防超期羁押等工作,深入推进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要正确理解和全面落实修改后刑诉法新增的对诉讼违法行为审查纠正、非法取证行为调查核实、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法律监督职责。要抓好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的落实,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强对生效判决、诉讼程序、审判人员违法以及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监督力度。
四是更加自觉接受监督,推动检察工作有序开展。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一项最基本的政治规矩,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牢固树立宪法根本政治制度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转交办件及代表批评意见建议。进一步密切同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系,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积极配合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开展,提高民主监督实效。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更加严格强化队伍建设,提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和水平。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检察队伍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突出执法能力建设和司法规范化建设,特别要把职务犯罪侦查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重点,认真抓好《关于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八项禁令”》落实,使禁令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努力建设一支现代化、专业化的过硬检察队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面前,抓早抓小,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形成全面从严治检“新常态”。
六是更加有效抓好基础工作,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大力加强自身党组建设,着力提高自身执行力和战斗力。着力抓好“两房”建设,加快推进科技强检步伐。要更加重视运用互联网思维,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的工作模式,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基础和核心,大力推进检察工作信息化建设。要把检察新闻宣传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高度重视新媒体的运用,把“两微一端”既打造成检察新闻宣传“新高地”,又搭建为便民利民综合服务“新平台”。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严格的工作要求、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锐意进取、秉公司法、敢于担当,为平安新田、法治新田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