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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新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2537   时间:2023年9月1日   【  

2022年度

 

新田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执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的工作任务;

(四)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五)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六)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七)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建议)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八)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办理刑事赔偿事项等;

(九)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工作。

(十)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十一)负责其他应当由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我院设有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新闻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新田县人民检察院为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129.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28万元,增长3.22%,主要是因为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年中追加办案成本补偿款11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129.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9.6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03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6.15万元,占77.93%;项目支出228.3万元,占22.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29.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6.69万元,增长11.52%,主要是因为一是年中追加办案补偿款111万元,二是本年度年初结转结余大于上一年度年初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4.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5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45万元,增长2.12%,主要是因为一是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度年初结转结余大于上一年度年初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4.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支出930.19万元,占89.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34.32万元,占3.3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16.88万元,占1.63%;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41.13万元,占3.98%,教育支出11.94万元,占1.1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3.8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3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4%,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88.36万元,支出决算为70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7%,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自然增减变化。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33.58万元,支出决算为15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办案补偿款111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72.78万元,支出决算为7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案差旅费、办案办公费剩余。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33万元,支出决算为1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7%,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培训费按实际参加人数核定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66万元,支出决算为3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4%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退休及调走人员缴费基数高于新进人员。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9万元,支出决算为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4%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退休及调走人员缴费基数高于新进人员。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7.76万元,支出决算为1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5%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退休及调走人员缴费基数高于新进人员。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1.13万元,支出决算为4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6.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2.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9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63.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0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往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今年为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78万元,支出决算为42.7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78万元,支出决算为8.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7万元,减少44.36%,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去年年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指标部分调整至公务接待,二是“三公”只减不增。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7.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购车价格低于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增加17.99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数均为0,指标分别调整至公务接待与公车运行与维护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1万元,减少44.37%,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去年年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指标部分调整至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二是“三公”只减不增。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78万元,占20.5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99万元,占79.4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7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24个、来宾620人次,主要是业务交流、公务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7.99万元,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新增公务用车1减少公务用车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加油、保险、维修等支出,截止2022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3.3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83 万元,降低5.6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物业管理费等公用经费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11.94万元,用于开展海南大学培训,人数30人;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1.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5.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58.41%,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22.77%,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8.82%(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为205.83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具体情况为:2022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办公经费71.7万元,全年支出716801.09元,执行率99.97%;用于维护费支出10万元,全年支出99449.14元,执行率99.45%;用于培训费支出13.33万元,全年支出119350元,执行率89.57%;用于劳务费支出656700元,全年支出656667元,执行率99.99%;用于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51300元,全年支出451300元,执行率100%。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2年我院受理审查逮捕案件数量219件、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422件,受理公益诉讼案件 196件,民行案件392件,刑事执行825件,控申案件56件,合计受理案件2110件。

2)质量指标

案件结案率90%

3)时效指标

项目严格按照进度及时拨款,业务装备采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完成装备采购。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

通过办案挽回国家经济损失约100万元。

2)社会效益指标

化解社会矛盾,为人民群众提供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保障。

3)可持续影响指标

 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检察工作报告在人代会赞成票得票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执行内部控制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执行制度,将预算绩效管理同预算执行、制度执行相结合。

2)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对预算绩效管理领域,财务人员都不熟练,需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工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能力。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现金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现金流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非财政拨款结余:核算单位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主要为非财政拨款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规定缴纳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现金流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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