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至17日,由东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周湘祁、黄三元等1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高利转贷、窝藏罪、串通投标罪、赌博罪、挪用资金罪等一案在东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东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小辉,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建勋与三名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组成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
东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以周湘祁、黄三元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聚敛财富、称霸一方,长期盘踞在湖南省祁阳县,采用暴力、威胁或者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手段,先后实施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30余起,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秩序。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当庭出示了大量证据并进行质证,发表了公诉意见,进行了法庭辩论,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全案10名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
该案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案件。东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组成了由检察长领衔的专案团队,在侦查阶段即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为全案成功办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耐心细致地工作,促使10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有效分化瓦解了该涉黑犯罪组织。
本案因案情重大,东安县人民法院将择期予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