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之十七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10日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唐建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系列重要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获评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反渎、法警等多项工作雄踞全市前列;蒋某书、蒋某平强迫交易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案件”。
一、深耕主责主业,法律监督有为有位
牢牢把握宪法定位,积极顺应改革发展需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服务大局和维护公平正义中展现责任担当。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多措并举,努力维护公平正义。一是延伸监督触角。建立驻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检察联络室、驻县环保局检察联络室,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食品药品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二是突出侦查活动监督。2017年共追捕漏犯11人,追诉漏罪漏犯11人。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件16人,撤案20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8份。如张某非法持有、贩卖毒品一案,公安机关以张某涉嫌贩卖毒品罪移送审查起诉,经我院审查,追加起诉了张某的非法持有毒品罪名,法院数罪并罚,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三是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事实认定、证据适用、刑罚裁量等方面的监督作用,成功抗诉1件2人;四是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两项专项监督活动,分别监督立案1件2人、1件1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拓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随着民法、民诉法的修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逐渐成为法律监督的“主战场”之一,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一是大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机关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对涉及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案件可提起公益诉讼。如周某、潘某不当履职案,厂家虚报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经我院立案查处已挽回国家损失41万余元,并向相关部门发出了追回国有财产的检察建议;二是加强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2017年我院共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1件,其中行政违法监督案14件。办理的一批行政不当履职监督案件,在民生、生态环境领域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如开展“护苗行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危险的玩具”在央视报道后,我院及时对我县中小学校周边的塑料枪弹等“三无”产品和玩具进行摸底排查,并向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1份。对江永县黄甲岭风电场建设造成的我县境内山体植被破坏案,发函督促风电公司进行整改复绿,并向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目前该公司已投资1200余万元,被渣土堆占损毁的林地已成功补植复绿;三是强化民事诉讼活动监督。办理执行监督案4件,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案2件,协助市检察院办理生效裁判案16件,规范了民事诉讼程序,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严格刑罚执行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刑罚执行的法律监督。一是严格羁押必要性审查,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3件23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获采纳22件22人;二是加强工作监督,确保看守所安全稳定。突击开展看守所安全检查5次,指导看守所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监10余次,收缴违禁物品11件,发现不安全隐患和漏洞4处,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4份,均被采纳并及时整改落实。今年10月,县看守所因需重新装修,驻所检察室先后20余次找重点在押人员谈心谈话,并全程监督县看守所将164名在押人员全部寄押至江永、道县、宁远、永州市看守所等地,确保转运工作安全、顺利完成;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确保无脱管漏管现象。加强日常执法监督,重点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县469名社区服刑人员建立了工作台帐,并定期考察监督,解决矫正对象的脱管、失控问题,减少再犯罪,保障社会稳定。
二、聚力刑事检察,平安建设有序推进
始终把服务“平安江华”建设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严打刑事犯罪护平安。切实履行批捕、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责,保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2017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20件400人,批准逮捕222件27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40件582人,提起公诉431件571人。快捕快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批捕故意杀人案4件4人并报送市院审查起诉,批捕强奸案件11件11人,起诉13件15人;配合公安机关严打“黄赌毒”、“盗骗抢”等专项活动,办理“黄赌毒”案件49件66人、“盗骗抢”案件104件135人,有力促进了社会治安形势的好转;今年来,我县因群体性事件引发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案件呈多发态势,我院已受理该类案件10件27人,由于此类案件参与人数多、社会危害性大,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我院严格厘清罪与非罪、首要分子与积极参与者的界限,并积极开展矛盾化解工作,确保了案件的妥善处理。如白芒营镇上中村举行“花炮节”活动,发生30多人持械斗殴的事件,我院对为首的孔某、余某等10人提起公诉,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
严惩涉林犯罪护生态。以守护江华绿水青山为己任,强化林业检察工作职能履行,助推我县获评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严厉打击非法采伐、非法狩猎、盗伐滥伐林木等涉林犯罪,2017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林犯罪案件11件13人,批准逮捕10件12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林犯罪案件35件39人,提起公诉33件37人。积极参与“2017利剑行动”,加强与林业局、森林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33次,清理非法占用林地项目7个,督促森林公安刑事立案15起,有效震慑和遏制了破坏林业生态资源的各类犯罪;同时,进一步强化对毁林案件的补植复绿地督促和考察。如高某失火一案,被告人高某在山场开发种植水果,不慎失火焚毁林地260亩,我院积极促成高某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要求高某将损毁的林地补植复绿,2017年4月,高某将损毁的林地完成修复补植,使生态环境得到修复。
创新未检工作护希望。加强未检工作改革,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身心特点要求,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帮教挽救。2017年来,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件19人,提起公诉8件14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不起诉4件4人,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侦查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依法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并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和法律教育,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如未成年人王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王某无证驾驶无号牌的摩托车,造成1人受重伤的交通事故,我院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又对王某的情况进行了社会调查,最终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得到双方当事人及家属的“点赞”。
化解社会矛盾护和谐。继续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努力在执法办案中化解社会矛盾,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2017年来,不批捕81件101人、不起诉14件14人,促成案件双方当事人刑事和解22件28人,既保障了案件的依法处理,又促进了社会矛盾的化解和社会关系的修复;继续实行检察长接待日、“点名接访”制度,受理群众来信53件、来访191人次,其中涉检涉诉信访4件次;受理举报线索8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刑事赔偿案件2件、司法救助案件1件。均做到了及时受理、期限内办结和答复,妥善回应和处置群众诉求,全部达到了息诉息访的工作目标。
三、惩防职务犯罪,反腐倡廉守土尽责
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和工作热情,做到不等不靠不观望,查办职务犯罪初心不改、节奏不变、力度不减,站好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的最后一班岗,确保反腐败工作有序衔接。
重拳查办大要案。2017年以来,我院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6件6人,渎职侵权案件6件9人,其中大案、重特大案件7件,为国家挽回损失700余万元。如永州市中心医院蒋某、顾某受贿案,我院在半个月不到的时间就获取了蒋、顾二人分别受贿100余万元的关键证据,打出了反腐倡廉的声威。突出对涉农、扶贫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查办,立案查办了贪污涉农补贴资金的职务犯罪2件2人,涉及集中育秧、高产创建、农技推广等农业补贴项目资金150余万元;立案查处扶贫、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1件1人,涉及危房改造、农合医疗报账等资金70余万元,保障了农民的切身利益。
标本兼治抓预防。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全面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案发单位在组织、制度、管理上的漏洞进行剖析,完成犯罪分析报告3篇,发出检察建议5份,并督促、检查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和整改情况,起到了“惩前毖后”的效果;联合邮政公司打造“检察蓝+邮政绿”的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到农委、卫计委等单位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讲座5场次,到乡镇开展法制宣传并制作宣传挂图、资料,接受群众咨询,营造全社会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5次,确保了我县重大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等招投标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把预防工作的重心放在高检院、国家发改委、国家扶贫办三家联合下文挂牌督办的我县桥市乡桥市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预防监督上,适时介入重点工程建设相关工作,及时开展预防调查,发出书面检察建议2份,口头建议1次,并对参与工程的相关企业全部进行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四、抓好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责无旁贷
牢固树立全县工作“一盘棋”思想,围绕全县“七大战役”,举全院之力抓好扶贫、移民、文明创建、平安夜巡等各项中心工作。
高要求落实精准扶贫。我院作为后盾单位帮扶小圩乡大岭村、开源村。年初,院党组对扶贫工作充实了力量、明确了任务、做好了安排,要求扶贫队员完善工作台帐,确保情况清、底细明、措施实。2017年,大岭村脱贫11户20人,异地搬迁30户140人,正在实施人畜饮水工程5个、道路拓宽新建公路6.4公里、水渠修缮5.5千米等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达542万余元;开源村2016年已实现整村脱贫,2017年完成新建硬化道路3公里,水渠修缮3.5千米,成功创建“小康先进村”。
按节点完成移民安置。我院原承担贝江乡贝江村178户651人的移民任务,移民队员包干的移民户多、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不完善,任务十分艰巨。但我院严格按照县里的安排部署,把责任落实到人,按时间节点完成了移民安置房抽签、动员移民入住、协调解决入住后续问题等任务,确保移民迁得出、住得下、稳得住。目前,我院负责东田安置点96户377人的移民后续服务管理工作,通过摸清移民家庭底子、建好移民档案台帐、化解移民反映问题,确保移民后续服务管理到位。
五、围绕两项改革,队伍建设固本培元
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接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促进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和干警执行力的提高。
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根据改革要求,对人员进行分类定岗,确定了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的转任,76%以上的人员充实到了办案一线,办案人员的比例提高了14个百分点,缓解了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案,确保“谁办案、谁负责”,并以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和创先争优作为绩效奖金分配的主要依据,推动司法责任制的落实。此外,还配合做好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相关工作,确保人财物统管平稳推进。
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的改革工作。强化统筹安排,明确转隶人员范围,扎实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保持队伍整体稳定。对反贪、反渎、预防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对由检察机关决定立案的案件已经全部办结,对案件线索认真梳理、加强管理,确保完整移交。12月22日,7名转隶人员、相关案件线索、车辆已正式转隶和移交监察委。
六、自觉接受监督,阳光检务提升公信
不断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将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变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提升检察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我院“除虫护花”服务非公经济工作的调研指导,调研组对我院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办结县人大交办信访件4件,并及时回复办理结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上门走访、专题座谈、寄送征求意见函等方式,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不断丰富政协委员参与检察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主动接受各党派和民主人士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评议案件3件,听取对执法办案的意见和建议;健全网络舆情和社会动态快速反应机制,注重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
自觉推进检务公开。抓好案件信息公开,我院所办案件的1140余条程序性信息均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396余份;保障案件当事人诉讼权利,接待当事人亲属、律师咨询相关案件情况160余人次,接待律师63人次,免费刻录电子卷宗光盘57张;充分利用新媒体,在微信公众号“江华检察”实时发布工作动态、促进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新媒体运营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江华检察克服改革“阵痛”,忠诚尽职履责,工作顺利推进。这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关心、理解、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江华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两项改革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需要进一步探索;二是部分工作职能分散,但配套的内设机构改革尚不明确,为工作带来难度;三是法律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的发挥不够;四是人财物省统管后,检察队伍的稳定和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五是超编问题难以消化,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干警平均年龄偏大,部分干警综合素能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设想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本次人大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奋斗目标,以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为契机,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法律监督为主责,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为全县发展大局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进一步树牢大局意识,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检察工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密切关注县委重大决策举措,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大局。继续服务精准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继续服务水库扩建,做好后续服务管理和矛盾化解;继续服务经济发展环境,积极护航重点项目和产业建设,依法惩治“三强”行为、制假贩假、非法集资等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我县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二、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发挥,将县委县政府关心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加大对涔天河库区等重要环境区域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的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力度,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做出“江华特色”;围绕以审判为中心,进一步整合公诉力量、聚集公诉人能量、提高案件质量,把公诉工作做成打击犯罪的“拳头品牌”;完善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侦查、审判违法活动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三、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围绕平安江华建设,依法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刑事犯罪,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围绕生态江华建设,依法惩治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的各类犯罪,守护江华绿水青山;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充分发挥检察“捕、诉、监、防”作用,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发挥社会合力,更好撑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护伞”;围绕和谐江华建设,依法打击非法信访,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力度,特别要加大对涉及到移民群众、群体性事件、重点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同时,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四、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展现司法改革成效。严格落实司法体制、监察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使基层检察机关作为“神经末梢”,更好地反馈改革的成果和实效。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快配套改革措施的落实工作,确保人财物统管、内设机构改革等各项任务按时完成;积极研究探索与监察委员会互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推动实现监察委员会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程序的无缝对接,形成打击职务犯罪的工作合力,确保案件的正确高效处理。
五、进一步强化政治建检,创新队伍管理模式。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打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基础,强化政治建检。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带动工、青、妇、团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队伍;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反对“四风”,驰而不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作风建设;着力解决“本领恐慌”,通过高水平教育资源加强干警培训,开展业务学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提升队伍素质和能力;强化“文化育检”,将检察文化、传统文化、民族文化相融合,进一步促进检察文化的多元化,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始终牢记全县人民的期待和重托,以干事创业的工作激情、奋发作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