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永县检察院对一起涉嫌非法占有农用地罪的案件密切关注,并将对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能,根据整改情况再决定是否启动公益诉讼。
为进一步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江永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集民事行政检察科干警开会进行专题研究,要求深挖线索,履行好检察职能。经过多方考察,摸排线索,该院民行科办案检察官在国电优能恭城风电有限公司及邓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中,发现国电优能恭城风电有限公司曾在为办理征用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江永县境内106.05亩省级公益林地筑路、修建搅拌场及风机平台等,林地原有植被全被清除,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案发后,虽然国电优能恭城风电有限公司与江永县职能部门制定了植被恢复方案,但受各种因素影响,林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仍处于受损状态。
该院办案检察官将案情向欧阳旭勇检察长汇报后,欧阳旭勇检察长十分重视,要求民行科办案检察官立即前往江永县人民法院调取了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相关卷宗,详细了解前期林地破坏的情况、分布地以及后续制定的植被恢复方案。同时,将派出工作人员前往受损林地进行实地考察,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职能,如若国电优能恭城风电有限公司未按照植被恢复方案的工作进程进行恢复,检察机关将亲自上阵当原告,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