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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光头强”盗伐林木获刑五个月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1841   时间:2017年6月16日   【  

法治湖南网 6月7日讯 (通讯员 刘健 陈庆振) 相信大家都看过动画片《熊出没》,里面的主角之一“光头强”滑稽的形象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动画片里,光头强为了开发创业实验田而大肆破坏森林、采伐原木,并占领了大量土地,却没有受到任何处罚。人们也许会问:未经批准而砍伐森林到底违不违法?芷江法院将用芷江版本的“光头强”为你解答这一问题。

  案情回顾:

  家住芷江某村的男子李某,今年62岁,因其留了个光头,周边邻居叫他“光头强”,对于这个外号,他本人也没有表示反对。一日,他与邻居张某因生活琐事发生了纠纷,双方还差点打起来,后被群众拉开,双方的矛盾却并没有得到化解,李某也一直怀恨在心。为了出口“恶气”,李某于2017年3月的一天雇了几名工人,悄悄地将张某自留山上的林木肆意砍伐,因被群众发现,方才罢休。经鉴定,李某砍伐林木的树种为杉木,株数为19株,立木蓄积4.0立方米。

  法院审理:

  2017年5月26日,芷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李某违反国家森林管理法规,擅自雇人砍伐他人自留山上的林木,数量较大,但其能如实供述其罪行且所盗伐林木已退还被害人,遂依法以盗伐林木罪判处李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官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5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人们在处理邻里纠纷时,应保持冷静和理智,必要时可以请求村、社区、司法所等基层组织或相关部门进行调解,依法依规解决,切忌意气用事。本案被告人“光头强”李某由于一时任性而私自砍伐他人林木,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他作茧自缚,咎由自取。可见动画片里“光头强”大肆砍伐树木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群众切勿模仿。相反,如果发现盗伐林木的违法现象,还应当立即向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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