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7年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首次新闻发布会都说了啥?
尊敬的各位来宾、新闻界各位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2月16日,全省检察长会议在长沙召开,根据会议安排部署,我们举行此次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谨代表湖南省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向莅临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来宾和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一直以来关注、关心和支持湖南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媒体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此次全省检察长会议的主要任务,过去一年主要业务数据、主要特色亮点以及2017年工作安排亮点解读向大家作个介绍。
一、全省检察长会议的主要任务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今年工作,动员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保持改革定力、加强检察监督,以良好状态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业务数据
2016年,湖南省检察机关聚焦司法办案、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推动了检察事业的发展,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纳入高检院业务考评范围的9项业务工作中,反渎职侵权工作、侦查监督工作、控告检察工作、刑事申诉检察工作位列全国前10强。
1、依法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4236人、提起公诉56029人,其中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7556人,起诉涉枪涉爆涉黑涉黄赌毒犯罪13552人。
2、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065人、渎职侵权犯罪467人,其中大案985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137人(厅局级19人)。
3、致力于构建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监督体系,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加强诉讼活动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852件、撤案612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144件,纠正漏捕1160人、漏诉1165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4859人、不起诉8748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1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49件、再审检察建议28件。加强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61件,法院采纳304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组织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监督依法执行刑罚474人。依法惩治政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52件70人。
三、主要特色亮点
1、建立“除虫护花”机制。即在查办涉企案件的初查、立案、侦查、批捕、起诉等诉讼阶段进行经济影响评估,在办案预案中列明查办案件会牵涉到企业的哪些人、哪些项目,对这些人、项目在企业中的作用进行评估,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尽量将办案对企业发展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从而更加精准有力地呵护企业、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助推经济发展。共对涉嫌犯罪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负责人、技术骨干143人没有采取强制措施、97人变更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涉案企业的不利影响,为缓解经济下行压力、提振企业家发展信心贡献力量。该经验做法得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孙春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王钦敏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肯定,并被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予以推介。
2、建立“依法容错”机制,即在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犯罪的同时,依法宽容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偏差、失误甚至造成一定损失的行为,依法支持改革者、保护创新者、宽容失误者、惩治犯罪者,从而更加精准地服务和保障改革创新。该机制实施以来,共严肃查处主观恶意明显、给国家和集体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180人,依法甄别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102人,对涉嫌渎职犯罪但有退赃和挽回损失等悔改表现的40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从宽处理,其中作出不起诉决定8人。
3、着力践行“努力使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成为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标志”的理念,服务保障非公经济成效明显。主动对接和准确把握非公企业、非公经济人士的司法诉求,牵头举办鄂湘赣三省检察机关服务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第二次工作联席会议,形成了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岳阳共识”,凝聚、传导和释放了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的正能量。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作了《主动作为 持续发力 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典型经验介绍,服务、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工作还被中央统战部评为“2016年度全国统战工作实践创新成果奖”并在全国统战部长会议上受到表彰。
4、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检察院建设,通过“书香检察”来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知识化建设,促进规范司法、文明司法,增强全省检察队伍的文化自信,组织开展了湖南省检察机关首届“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评选活动,长沙县检察院、涟源市检察院、宜章县检察院等十家基层检察院被授予此荣誉称号。
四、2017年工作安排亮点解读
1、继续全力推进“除虫护花”机制落地生根,加强经济影响评估,切实做到评估工作的单位全覆盖、案件全覆盖、办案流程全覆盖,确保企业投诉有门、沟通有路、救济有方,为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缓解经济下行压力、促进湖南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层层压实抓落实的责任,制定抓落实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推动三级院形成分管领导负总责、反贪局长负主要责任、案件承办人负直接责任的工作格局。二是研究制定《湖南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操作规程》,注重全方位评估、全过程评估、客观性评估、有效性评估及规范化评估。坚持“一案一评估、一环节一评估、一措施一评估,一风险一预案”,切实做到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的全覆盖。三是建立有硬性约束的考核问责机制,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作为重要指标,研究制定评估节点,细化评估分值,纳入各级院年终考核评比,充分发挥指挥棒的引领作用,努力确保不因执法不当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坚持把规范司法行为与落实“除虫护花”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措施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我行我素,因执法措施不当导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危机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程序;对违法违规办案,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将“除虫护花”机制落到实处。
2、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发各类经济主体创新创业的动力。为服务长沙创新驱动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市,在长沙市委的重视、支持下,2017年1月,省检察院和长沙市编办相继批复同意成立长沙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局(尚未挂牌)。该局为正科级机构,按照“三检(民事、行政和刑事)合一”、“五项(查办、批捕、起诉、监督、预防)融合”的指导思想,主要履行7项职责:一是负责查办涉及知识产权领域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二是负责知识产权领域行政监管及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三是负责知识产权领域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工作;四是负责对不服人民法院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五是负责对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的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六是负责知识产权领域的支持、督促起诉和公益诉讼等工作;七是开展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和法律服务工作。长沙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局集中受理和办理上述7项职责内的全市知识产权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对口长沙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及其指定的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并将切实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努力使长沙成为科技创新的洼地,为提升湖南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贡献检察力量。
湖南省检察官文联主席陈海波
尊敬的各位来宾、新闻界朋友:
大家下午好!
根据安排,我就湖南省检察机关首届“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评选活动,向大家做简要介绍:
一、“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评选的基本情况
根据游劝荣检察长关于“争做读书最多的检察官,争创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的指示精神,2016年下半年,湖南省检察院政治部、省检察官文联联合组织开展了全省检察机关首届“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评选活动。
1.制定评选方案和评分细则。由于“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评选系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经验可以学习借鉴。据此,在评选之前,省院政治部和省检察官文联组成调研组,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制定了比较科学具体、操作性强的评选活动方案及评分细则。
2.现场打分、封闭评选。全省检察机关对此次评选活动踊跃参与,为公正公平开展评选,从省检察院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检察官文联等选出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在省院纪检监察机构的全程监督下,采取全程封闭评选方式,按照评分细则现场打分。
3.实地考察和纪律审查。评审活动前后,省院政治部和检察官文联还派人到各申报单位实地考察,并由省院纪检组严格审查有无违法违纪问题。经公示后,省院办公室、政治部、研究室、检察官文联等部门负责同志和评审委员会成员集体研究,并报省院党组研究决定,最终产生了全省检察机关首届“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共10个),它们是:长沙县院、涟源市院、宜章县院、凤凰县院、邵阳市北塔区院、湘潭市岳塘区院、常德市鼎城区院、衡阳铁检院、岳阳市君山区院、桃江县院;省院控告处为省院机关读书风气最盛处(室);首届“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提名奖(5个):会同县院、慈利县院、双牌县院、耒阳市院、茶陵县院;首届“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评比活动组织奖(5个):湘潭市院、邵阳市院、娄底市院、郴州市院、湘西州院。
二、为什么要开展“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评选活动?
当前,全省检察工作、执法办案、检察改革的任务很繁重,在此情况下,湖南省检察院还大张旗鼓开展“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评选活动,并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隆重公开表彰,主要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干部多读书的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习近平在《之江新语》中指出:“我们一定要强化活到老、学到老的思想,主动来一场‘学习的革命’。”他认为读书“让人保持思想的活力,让人得到智慧的启发,让人滋养浩然正气”,他要求领导干部要“爱学习、勤读书,通过读书学习来增长知识、增加智慧、增强本领”。湖南省检察院开展“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评选,就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这一系列指示精神,在全省检察机关中深化“多读书、读好书、读名著名篇”的理念和导向,形成读书学习的热潮,将湖南检察打造成“书香检察”。
2.推进“五个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开展“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评选并不是心血来潮、应景之举,而是近年来湖南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的一项争创活动。2013年初,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就公开呼吁,勉励全省检察人员保持读书和独立思考的良好习惯,做一个有理想、有良知、有文化的检察官。同年7月,湖南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的意见》,号召全省检察人员坚持终身学习、团队学习、知行合一的理念,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能和人文素养。 2016年1月,湖南省检察院评选首届“湖南省十佳热爱读书检察官”。目的在于通过学习的革命,促进检察队伍思想理念、能力作风、职业精神的革新,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3.顺应时代要求促进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务实之举。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人民对司法需求的不断增多,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期盼更高,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检察干警的执法理念、办案能力、职业操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和挑战。湖南省检察院适时作出创建学习型机关建设的决策,就是要引导干警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检察业务、经济科技、社会人文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提升检察队伍的学习力和竞争力,为检察事业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为检察事业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
三、开展“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评选活动产生了什么效果?
开展读书活动,是一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潜绩”工程,它不像执法办案那样立杆见影、立见成效,而是在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之中,为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提供强大而持久的力量。三年多来,湖南省检察机关持之以恒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其成效已经逐步显现,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形成了崇尚学习的浓郁氛围。从我们调研、评选的情况来看,全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学习型机关建设,检察干警工作之余读书学习蔚然成风。比如岳阳市君山区检察院在班子成员中推行“月”读制度,每个季度推荐最好的读书笔记,在全院干警大会上交流学习心得。常德市鼎城区检察院秉承“细雨润物于无声,文化育人铸检魂”理念,检察长带头主持读书研讨会。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成立了“读书会”,制定了《读书会章程》,举办了“弘扬五四精神,读书点亮梦想”等系列读书活动。等等。
2.提振了队伍的精气神。全省检察干警把读书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态度,通过读书学习开阔眼界思路,提升人文素养,提高职业自信。比如凤凰检察院继承和发挥优良的耕读文化,广泛开展读书交流和写作采风活动,并带动家属参与,营造浓厚的书香机关和书香家园氛围。在《平凡的世界》读书活动后,邵阳市北塔区检察院公诉干警朱银芳分享了她这样一段心路历程。“在办理一起煤矿安全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时,看着每册达200多页的13本案卷,繁重的办案压力让我只想拒绝和逃避。但当我想到孙少平不甘于现状,追求美好生活的执著信念时,我突然更加明白‘人生就是永无休止的奋斗’的深刻内涵。为弄懂煤矿安全、水利等专业术语,我查阅了资料50余次,摘抄笔记3000余字;每天审阅案卷不少于六小时,白天提审,晚上加班加点,最终查明了案件事实,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依法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少一些浮躁,多一些静气;少一些铜臭味,多一些书香味;少一些灯红酒绿,多一些读书思考。已经成为了当前湖南省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的共识。
3.提升的办案质量和司法品质。通过读书不仅提升了全省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能,更转变了检察干警的执法理念,涵养了职业良知,坚守了职业精神,从而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司法质量和司法品质。比如涟源市检察院公诉科柳娟,它在读了《罪童泪》这本由11个典型监狱少年的忏悔录整理而成的书籍后,使她更直观更深刻感知到未成年人罪犯的心理和犯罪根源,强化了她教育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理念和责任。他在办理一起高二学生田某涉嫌聚众斗殴犯罪案件中,多次调查走访田某的家庭、学校和所在社区,并从田某的性格特点、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等七个方面,撰写了一篇调查报告。并综合全案考虑,柳娟提出了对田某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对其设置了六个月的考验期,得到检委会的支持。在监督考察期间,柳娟又每月对田某进行一次教育谈话和心理疏导,逐步使田某走出犯罪心理阴影,恢复对生活和学习的信心。最终,田某考上了湖南某高校。一名犯罪嫌疑人成为一名大学生,在当地传为佳话。这背后就是读书带来的执法理念的转变和司法品质的提升。
4.促进了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事有所成,必是学有所成;学有所成,必是读有所得。”在评选过程中,我们普遍感受到凡是读书风气好的单位,检察业绩都很突出;获得“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的基层院,绝大部分都是全国、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比如长沙县检察院把多读书、读好书作为推动检察队伍建设和文化建设的“灵魂工程”,培养干警“读书、学习、思考”的习惯,培养了全国、全省业务标兵、十佳公诉人等一批专业型人才。2009年以来,该院连续2届荣获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2次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获20余个省级以上荣誉。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持之以恒打造“书香检察”,培育有理想、有文化、有良知的人民检察官。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