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永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工作人员通过谈话平台对在押犯罪嫌疑人宋某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最终使其从拒不认罪、抗拒执法的心态,到主动配合侦查人员讲清问题、认罪伏法转变。
犯罪嫌疑人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逮捕,其以没有非法占有故意进行狡辩,拒不认罪,不服从管教。该院驻所检察官了解情况后,找犯罪嫌疑人宋某谈话,对其释法说理,指出其虚构事实,骗取他人现金1万余元,用于归还债务,所骗现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构成诈骗罪,只有主动交待、积极退赃才能得到从宽处罚。经过一番恳谈,宋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向驻所检察官写下了悔罪书,表示认罪服法,愿意向侦查人员坦白其犯罪事实,主动退赃,争取宽大处理。
据悉,该院驻所检察人员在工作中严格依照《驻所检察室谈话制度》办事,对每一名新入所的在押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并记录在卷。通过谈话及时掌握人犯的心态,了解看守所工作人员执法情况动态,做好看守所的安全防范工作。今年以来,该院驻所检察人员找在押人犯谈话10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60余次,向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书6份、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有效地排除了江永县看守所的安全隐患,至今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