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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渔政执法 保护渔业资源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1735   时间:2019年4月9日   【  

为保护永明河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和生态环境,促进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4月8日,江永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非法捕鱼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监督由江永县畜牧水产局、县河长办、县潇浦镇政府联合开展的禁渔期非法捕鱼专项巡查行动。

 


 

巡查组人员借助冲锋舟对永明河水域展开拉网式排查将河道内发现的“地笼”全部收缴,并放生“地笼”内的鱼虾等。据统计,当天共拆除“地笼”32床,集中予以销毁,放生渔获物5.6公斤,有力地震慑了该县非法捕鱼者。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湖南省渔业条例》,江永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江永县关于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江永政发(2017)10号),确定每年4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渔期,禁渔范围为江永县境内的永明河、桃川河,其中永明河从县城幸福桥至西门桥河段为永久性禁渔区。该县检察院将结合公益诉讼职能,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和专项检察,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法定职责,规范捕捞秩序,保护区域内渔业资源及水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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