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流程监控、提高案件质量
谢薇
案件流程监控由个案监控、预警超期监控、重点案件监控、流程监控统计等四个模块构成,为提高案件质量,江永县检察院案管办工作人员通过加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及时针对这些模块在系统内对临期案件、超期案件等其他违法情形在系统内发起预警,给予口头提醒或者流程监控通知书,使该院的案件质量大幅提高,连续多年来执法状况和案件质量考核位居全市先进行列。
受传统思维定势“重实体,轻程序”的影响,大部分案件承办人倾向专注于审查案件的证据等实体内容,而忽视案件的程序性审查环节。如对于法律文书的开具、业务系统案卡的填录、系统文书的移送等,单位、送达时间、期限等细节,易因疏忽大意出现纰漏,从而在程序上对案件造成不利影响。
为了规避上述问题,该院案管办工作人员从案件受理开始,监督关口源头化,到案件出口,督促业务部门规范办案。根据《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严密流程监控,实时对案件质量监控把关。截止日前共发出的71次流程监控中,发现大部分案件存在同样问题,如:办结案件未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流程结束17次,案卡中 “是否造成伤亡情况” 不填为空8次,判决生效日期、上诉日期不及时填录14次,需公开的法律文书不及时公开17次。对于以上发现的这些问题及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送达承办人签名,要求承办人或书记员及时进行修改并反馈给案管办,此举,为提高该院案件质量巩固了基础。
据悉,为了有效开展流程监控工作,切实提升案件的办理质量和速度,该院案管部门还经常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刑法》、《刑诉法》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知识,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和加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