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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牢牢把握“三个始终坚持”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2314   时间:2016年7月8日   【  

--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调研指导宁乡县院改革试点工作

  “宁乡县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县委坚强领导下进展顺利,前期所定目标和举措整体推进,为尽可能提供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可借鉴和复制的 ‘宁乡模式’奠定了较好基础。”3月31日下午,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赴宁乡县院调研指导该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长沙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百坚,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勇,宁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平等陪同调研。

  卢乐云副检察长在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后对宁乡县院前期改革试点工作作出上述评价,对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强调要牢牢把握“三个始终坚持”。一是要始终坚持在县委领导下推进宁乡县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是检察机关的基本政治责任,既是确保改革试点正确方向的基本前提,也是改革试点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宁乡县委高度重视检察改革试点工作,态度坚决,行动有力。县院党组要主动加强汇报,及时反映情况,紧紧依靠县委领导破解改革难题、推进改革落实,切实把县委领导贯彻到改革试点的全过程。二是要始终坚持把宁乡县院全体检察人员作为改革的主体,充分调动全体检察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改革集中宁乡县院全体检察人员的智慧。宁乡县院全体检察人员既是改革者,也是被改革者;既是参与者,也是推动者。只有把大家的主观能动性全面调动起来,积极参与其中,才能使我们的改革试点工作尽最大可能形成共识和合力,既充分吸纳大家的意见,又充分释放大家的热情,使改革真正成为自我革新之举,成为推动宁乡检察华丽转身的强大动力。三是要始终坚持统揽全局、有序推进,遵循改革和检察自身的内在规律。统揽全局指全方位地整合改革各方面要素,兼顾影响改革的各方面因素,综合推进改革各项事务,严防顾此失彼;有序推进是指既尊重改革的内在规律,注意各项改革的前后衔接,按照改革确定的路线图、时间表,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又尊重检察工作自身规律,通过改革使司法质效得到提高,队伍活力得到增强,检务保障得到改善,真正实现改革的最终目标即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卢乐云副检察长指出,落实“三个始终坚持”,研究启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这个第一项改革,要从六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认真学习梳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分类管理改革的重要精神,党中央、中央司改领导小组关于分类管理改革的框架性意见,中组部、中央政法委、高检院等领导机关已颁布的改革文件及司改方案,经中央批准的湖南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省院司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安排专人归类梳理,认真组织学习,学深学透,入脑入心。二是要研究借鉴原改革试点单位的经验。在省院司改办的指导下,市县两级院要将已收集到的原改革试点单位的做法进行梳理归类,可以借鉴的经验及时借鉴,可以避免的弯路及时避免,确保该项改革完全符合中央的意志,体现宁乡县院的自主创新,有利于普及推广。三是要拟制分类管理总体方案。每一项改革项目都要有总体方案。总体方案要突出解决该项改革的内涵、目标宗旨、基本原则、基本步骤、基本制度体系和基本运行机制等五个层面的问题。四是要充分发动全院干警进行探讨,建立各种平台,广纳意见,以总方案为讨论文本,进而辐射到具体问题。五是要拟制分类管理分项实施办法。对员额内检察官的遴选、司法辅助人员的产生、司法行政人员的产生、办案组织的构建等分项改革事项都要逐一拟制具体工作办法和实施细则。六是要积极稳妥推进各类办法的实施。

  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百坚指出,市两级院要切实贯彻落实好这次座谈会精神,牢牢把握“三个始终坚持”的改革试点总要求,积极探索,努力实践,高质高效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

  宁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平表示,县委作为县院的坚强后盾,政法委将积极提供支持,确保该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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