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位置:  网站首页>>江永检讯 >>

江永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徇私枉法、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犯罪嫌疑人眭某某决定逮捕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2026   时间:2019年7月23日   【  

近日,江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恶势力”保护伞——原江永县公安局源口派出所民警眭某某涉嫌徇私枉法、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决定逮捕。

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永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保护伞案件。该案不仅反映出江永县人民检察院与县纪委监委建立了密切协作配合机制,而且体现了该院“打伞破网”的决心。

作为政法干警,应当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严守纪律,不触碰纪律红线,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不断用打击成果回应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最新图文
版权所有: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检察院  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邮编:425400 地址: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检察院 电话:(0746)5722962
您的IP:3.12.151.104  页面执行时间:109.375毫秒  [后台管理]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
扫码关注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