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恶势力”保护伞——原江永县公安局源口派出所民警眭某某涉嫌徇私枉法、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决定逮捕。
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永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保护伞案件。该案不仅反映出江永县人民检察院与县纪委监委建立了密切协作配合机制,而且体现了该院“打伞破网”的决心。
作为政法干警,应当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严守纪律,不触碰纪律红线,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不断用打击成果回应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