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永县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强农村基层治理的实施意见》,共17条,3个方面。对服务农村基层治理作出安排部署。
意见指出,要深刻认识服务农村基层治理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立足检察职能,自觉担负职责使命,积极融入农村基层治理工作,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确保服务农村基层治理工作实施的高质量。
意见强调,要精准把握服务农村基层治理工作的思路目标,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准确把握切入点和着力点,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着力拓宽服务途径、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为新时代江永农村基层治理工作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