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节和疫情防控期间,江永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认真履职,立足检察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刑事执行场所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检察工作,发出检察建议2份,依法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维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
针对疫情,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蔓延至监管场所,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在2020年1月23日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永华亲自指挥,与看守所召开了联席会议,要求凡进入监所的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要加强消毒通风,不留死角,加强自身防护,工作人员必须戴口罩,勤洗手;加强请示报告,做好提讯、会见人员的摸排工作,提高防控意识。
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战,在春节和疫情防控期间,该院实行检察派驻人员驻所轮班制。监督看守所落实监管队伍外出备案、所有进监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等制度;并先后向县看守所和县司法局各发出检察建议一份。建议县看守所提高干警和食堂工作人员的防控意识,对在押人员进行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排查,严格落实监所医生巡诊制度,严把入所收押关,对提讯人员做好防控措施。建议县司法局杜绝采取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的形式,避免人员集中报到;督促各基层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情况进行摸排梳理,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身体状况,特别是对外出请假人员情况及时跟踪了解;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正确的宣传教育,科学应对此次疫情。
上述建议均被看守所和司法局采纳,并认真落实到位。目前我县监管场所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未发现异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