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现在的检察建议书更能看出检察机关在制作时的认真与慎重了,也让我们感到了检察建议的严肃性,我们一定会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及时回复的。”4月7日,江永县检察院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送达启用封面后的第一份检察建议书,该局工作人员如是说道。
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在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之前,在检察公益诉讼中以纸质版送达给行政机关,存在既不便保存容易损坏、不庄重、不严肃,不能引起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的情况。
根据最高检下发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范》,该院为检察建议书制作一套“靓装”,封皮和封底以“检察蓝”为主,封面上方印有彩色检徽图案,中间是白色的“检察建议书”五个大字,下方则是单位名称,体现出庄重、严肃之感。
检察蓝检察建议书代表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新的开始,这是该院对过去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反思后的第一个落实,根据最高检关于规范检察建议的相关规定,制作了检察蓝检察建议书封面,规范检察建议书的送达方式,一方面要提高检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让被建议单位在“红红脸”“出出汗”中提高了重视程度,同时也倒逼检察官素质提升,促进检察建议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