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持续推进全县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切实做好高考期间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和介水传染病流行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2020年湖南省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实施方案》精神,2020年7月6日,江永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城管局等部门开展高考期间学校及周边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是否严格遵守新修订的《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食品经营店是否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是否存在制售假冒伪劣、掺杂使假、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成品分装和配送运输等关键环节控制要求;学校饮用水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营养均衡配餐、营养指导员培训等营养干预行动。要求在学校及周边200米范围一律不得经营"高盐"、"高糖"和"高油"等三高食品。
高考期间,检察机关也将持续督促行政职能部门及校方加大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确保考生的食品安全。检察机关在此温馨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高考期间一定注意佩戴符合防疫标准的口罩,尽量在家中、学校食堂和定点在外食宿点就餐,不随意自行在外就餐,不购买冷饮及街头摊点和流动摊贩提供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