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三五”时期检察机关将全面完成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任务)
本报北京9月1日电(记者戴佳 徐日丹)“十三五”时期,检察机关将全面完成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任务。
今天发布的《“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下称《纲要》)强调,按照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研究检察工作规律,增强改革系统性,加强顶层设计,完善配套制度措施,统筹协调推进改革。
《纲要》指出,围绕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健全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完善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方式。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检察环节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
《纲要》要求,全面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突出检察官司法办案主体地位,健全检察办案组织,建立案件承办确定机制;推行各类办案人员权力清单制度,建立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检察长对检察官办案工作的指令、指示书面化制度,明确办案权限和司法责任;完善检察委员会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专业化建设,提高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完善司法责任认定体系,建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及其工作机制。
《纲要》明确,依托铁路运输检察院,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构建普通案件由行政区划检察院办理、特殊案件由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办理的诉讼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