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对江永县潇浦镇周塘村周启恒等养猪场非法排污不依法履行职责案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
二、听证地点
江永县人民检察院四楼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江永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