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三起刑事检察案进行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7月17日(周一)上午9时
二、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2023年7月14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
三、听证地点
江永县人民检察院四楼听证室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本院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
五、联系方式
电话:0746-5755371
特此公告!
江永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