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永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高检院修订后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突出重点,强化举措,监督公安机关撤案取得明显成效。目前,监督撤案25件25人,纠正率达100%。该项指标考核位居全市第一。
明确目标任务。根据年初全市大刑事检察会议精神,组织本院各办案组就相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逐一进行分析,进一步细化出台了适合本院工作开展的办法和措施,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加强基层调研。各办案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到各乡镇派出所、交警大队、案件高发地区调研,通过调研走访发现立案监督线索。
强化案件审查。严把案件质量关,牢牢守住刑事检察案件质量“生命线”,做到守住不办错案的底线,对审查发现的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依法及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
提前引导侦查。做到对疑难复杂、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确定准确的取证方向,对案件中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嫌疑人要准确认定,监督尽早撤案。
查询跟踪去向。每月查询公安机关立案台账情况,跟踪案件的处理情况。特别是对近年来县交警大队受理的危险驾驶案件进行“挂案”清查,监督公安机关撤销已过诉讼时效挂案未处理案件11件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