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永县人民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四部委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
近年来,该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抓好“三项”工作,不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坚持重宣传强氛围,结合“生态环境日”“低碳日”等活动,积极开展绿色办公的宣传工作,有效增强干警节省、环保意识,形成绿色办公、低碳生活的优良氛围。坚持严控制抓执行,规范经费预算管理,健全完善差旅费管理、食堂管理等系列制度,严格支出审批程序,杜绝无预算开支,严控“三公”经费及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宣传费等各项支出,将过“紧日子”落到实处。坚持强管理促节约,进一步加强公务用品管理,大力提倡文明用餐光盘行动,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身体力行节水、节电、节约纸张,把勤俭节约贯穿在过“紧日子”之中。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强化措施抓落实,推进机关节能降耗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提升“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