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江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辖区内部分停车场未设置无障碍停车位、设置不规范的情形未依法履行职责案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9月4日,星期三上午9时
二、听证地点
江永县人民检察院四楼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江永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