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江永县自然资源局未依职权注销登记某某不动产证行政违法监督案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时。
二、听证地点
江永县人民检察院四楼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江永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