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必须始终服务于市委提出的‘六大战役’来开展工作,要在‘六大战役’中有更大检察作为。”日前,永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秋菊在听取全市检察机关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时再次强调。
今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扣市委提出的“六大战役”,在重点上求突破,在难点上找对策,在热点上抓要害,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与推进检察工作发展齐头并进。
“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关键是建立长效机制”
吴秋菊多次指出,“要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尽力‘除虫护花’,在市委确定的‘六大战役’中建功立业。”
不久前,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护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30条意见,全力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推动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和良好的检企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健康成长,一直是该院的关注点和发力点。
为此,该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了“除虫护花”永州行动,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知识产权和创新创业权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吴秋菊说,“我们开展这一专项行动,主要是通过进一步发挥批捕、起诉职能,打击侵害非公有制经济犯罪,严肃查办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加强对侵犯非公有制企业权益的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平安的社会环境。”
“守护绿水青山,检察机关不能缺位”
“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是检察机关的一个工作重点。”吴秋菊如是说。
雷某某失火毁林面积达95.27公顷,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检察机关快捕快诉,雷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案件判决后,检察机关没有简单的就案办案,而是积极做好后续治理,督促相关部门补植复绿,被毁林地已全部种上了国外松,曾经伤痕累累的林地又披上了绿装。
今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批捕此类案件11件13人,提起公诉36件62人,有力地保护了永州的绿水青山。
打击只是手段,预防才是目的。永州检察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的原则,在办理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后,及时总结,利用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提高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的法制意识。
为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该院在对涉林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时,选择有教育意义、有针对性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
道县检察院联合法院、森林公安在某学校对周某某失火案开展巡回审判活动,该校师生及当地村干部都参与了庭审。
“这次参加巡回审判活动,我们受益匪浅,一定要加强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让遵纪守法成为一种习惯。”该校负责人说。
“检察机关要当好扶贫资金的‘守护神’”
“精准扶贫,检察机关不仅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好联系点的对口帮扶工作,更要发挥好职能作用,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当好扶贫资金的‘守护神’。”吴秋菊介绍说。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全市检察机关先后投入、协调落实资金1000余万元,为联系村(社区)修建桥梁、道路、水渠、通讯等设施,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100余项,市检察院荣获全市精准扶贫驻村帮扶先进后盾单位。
为推进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开展查办惠农扶贫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加大查办涉及全市扶贫攻坚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职务犯罪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围绕为扶贫开发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国家扶贫政策的落实,注重保护弱势群体利益,依法充分履行职能,并结合司法办案,依法开展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专项预防调查,帮助相关部门或单位整章建制、堵塞漏洞,促进全市扶贫开发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处危房改造扶贫领域渎职犯罪案件10件15人。江永县住建局风景名胜办原主任兼危改办原主任义某某,明知他人申报办理的农户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规定审核通过,导致危房改造资金被骗取,造成损失150余万元被检察机关查处。
祁阳县住建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桂某因在祁阳县危房改造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自身职责,将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危改户审批通过,骗取国家危改资金40余万元被检察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