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永县人民检察院组织了一次示范庭审观摩活动,该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科全体成员及部分年青干警参与此次活动。参与本次庭审旁听的有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被告人家属及社会各界人员。
为增强庭审效果,彰现公诉职能,庭前,检察院精选了一起涉嫌诈骗罪、故意伤害案作为观摩庭。该案被告人蒲某、高某勾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采取虚构低保证、残疾证等证件的方式,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200余万元,情节恶劣,影响极坏。为顺利开庭,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李永华、检察员彭志林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并研究制定相应的出庭预案和答辩提纲,对辩护人和被告人可能提出的观点进行预测。
公诉人围绕四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危害后果、定罪量刑等方面进行庭审讯问、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并进行法庭答辩,不仅有理有据的指控犯罪,使四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在法庭上一一呈现,更是将法理法情表达的淋淋尽致。
在庭审过程中,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针对公诉人的整体形象、法律用语的规范使用、临场答辩的技巧和方法进行了评议,在充分肯定公诉示范效果的同时,对公诉人在出庭中存在的不足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是检察院从实战出发,促进公诉水平提升的一种有效方式,对规范公诉人出庭行为,提高出庭质量,警示犯罪,展现检察风采,总结交流经验,增强队伍的综合素质具有较好的指导意义。(秦立、易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