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9日在蓝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曲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努力提升检察质效,为蓝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各项工作得到了加强和改进。一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52件32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11件517人,民事和行政违法活动监督49件,公益诉讼立案37件。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心全意为大局服务
(一)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紧紧围绕县委部署履职尽责,一手防疫情,一手抓办案。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认真执行联防联控、社区值守等任务,自觉承担抗疫责任。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的通告》,对疫情期间可能出现的犯罪形成震慑,主动聚焦野生动物保护、食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疫情期间各类犯罪,全力维护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助推打赢“三大攻坚战”。严厉打击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犯罪案件,对“创想世纪”、“中信”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提前介入,批准逮捕60余人,协助永州市检察院对“创想世纪”案犯支持起诉工作。紧盯脱贫攻坚领域的重点焦点,依法起诉把持基层政权的宗族恶势力、“村霸”等犯罪5件39人;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为一位未成年刑事被害智残人争取司法救助资金5万元;从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加大对竹林、和美、尧仁等村帮扶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13件14人。
(三)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护航民企、共克时艰”专项行动,以掌握民营企业司法需求、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重点,全年走访民企39次,发放《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手册》及资料1000余份,增强民营企业及其职工的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把握好办案的尺度和温度,着力化解矛盾,以司法办案实际行动护航民企健康发展,一起案件被评为永州市检察机关涉企十大典型案例。
二、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
(一)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战。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准确把握专项斗争收官年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推动专项斗争向基层延伸,完善联系督导机制,为重点村组织换届筑牢基层基础。深挖“关系网”打掉“保护伞”,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0余条。承办上级指定管辖的4件黑恶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在大案要案中扎实定性、指控有力。发现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漏洞和行业监管问题,向社会治安、乡村治理、教育卫生等领域发出检察建议12份,回复率100%,达到“查处一起、整治一片”的成效。
(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惩治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全年批准逮捕164件222人,提起公诉342件433人。深化监检衔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件,为反腐败斗争凝聚合力。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批捕35人,起诉43人。积极推动“三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54人。对重大刑事犯罪提起公诉43人,起诉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99人。
(三)主动参与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创新。对认罪认罚案件依法从宽、从简、从快办理,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375件,占已审结刑事案件数的89%。把公开听证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有力手段,公开释理说法,通过“看得见”的方式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认真落实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机制,促成邻里纠纷化解16件次。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等制度,5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持续开展“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等活动,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检察声音。认真做好“小信件”里的“大文章”,受理来信来访52件,网络来访10次,坚持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四)筑牢未成年人成长法治屏障。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起诉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0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简单地“一关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批准逮捕7人,起诉8人。对轻微犯罪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1人,相对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联合监委、教育局等8部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规定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案。
三、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坚定转型发展信心,推动“四大检察”提质增效
(一)刑事侦查审判监督扎实作为。践行“少捕慎诉”理念,依法不批准逮捕92件110人,不起诉50件56人,在一起涉嫌危险驾驶案件中,涉案大学生认罪悔罪、犯罪情节轻微,在征求学校、社会意见后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人,撤案11人,提前介入重大案件9件,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11人,纠正遗漏同案犯9人,提出书面纠正34份。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件,监督刑事审判活动8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共同凝聚司法合力。
(二)刑事执行监督持续发力。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积极开展刑罚执行检察、羁押必要性审查和看守所监管等工作,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协助看守所落实好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监管场所安全。开展刑罚交付执行专项检察行动,严防“纸面服刑”,督促8名罪犯依法收监执行,督促1名怀孕罪犯监外执行,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全面清零。
(三)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精准有效。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9件,提请永州市检察院抗诉1件,开展对人民法院诉前财产保全案件专项监督行动,针对申请费收取不规范,财产担保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发出检察建议书。开展执行监督活动,纠正执行措施不当、送达不规范情况。加强行政检察工作,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监督案件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7份,规范行政执法。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四)公益诉讼检察优化发展。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将行政机关应诉、整改情况纳入党政绩效考核和执行力考核评价标体系,极大支持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全市首推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拓宽检察公益诉讼线索发现渠道。对交通违法行为未及时吊销驾驶证开展专项监督,纠正“带病”开车情形,消除公共安全隐患。针对湘九公路施工过程中破坏生态、造成水土流失等问题,向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份,均得到及时有力整改,确保优质旅游开发中保持生态底色。
四、始终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强化检察根基建设,助力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一)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护航民企”及“加强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认真抓好审议意见和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4名副职通过书面述职主动接受满意度民主测评和人大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调研和座谈。及时回复、落实代表委员提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二)全面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不断完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捕后诉前引导侦查取证等工作,有效减低“案-件比”。认真落实防止过问、干预或插手案件的“三个规定”,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加大案件质量把关,提高逮捕质量,积极降低审前羁押率,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顺利完成机构整合、人员融合,正副检察长带头办案共139件,抓实抓好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在“捕诉一体”基础上使检察权运行新机制落地见效。加强案件信息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条,案件程序性信息1120条,法律文书1318份。
(三)打造干净担当高素质检察队伍。进行业务轮训、岗位练兵7次,邀请专家授课3次,组织干警到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南大学集中“充电”学习40余人次。举办“每月一读”“读书分享会”营造书香机关氛围。主动接受永州市院第二轮系统内巡察,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问题整改。通过举办“七一”晚会、组建“青年党员法治宣讲团”、创新“党小组+”等方式,推动党的建设与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深度融合,锻造干警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不断激发干事创业新动能。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发展还不均衡,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以及公益诉讼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发力;三是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有待提升,一些检察建议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落实刚性不足;四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五是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催人警醒,困难倒逼担当,我们要紧盯不放,逐一克服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我院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把检察职能履职与全县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下大力气补短板、强弱项、打基础、解难题,为建设“一堡一地一园一区一城”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政治信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上来。在保障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上体现新担当,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检察履职的重要使命,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等方面的新需求,深化态势分析,细化服务举措,努力提供法治优品和检察精品。
二是更大力度维护和谐稳定。积极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守牢安全稳定底线,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落细落实《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社会治理功能,落实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监检衔接配合制约机制,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司法生态。
三是更强举措强化检察监督。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为重点,全面提升“四大检察”品质。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加大侦查、审判活动监督力度。切实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在案件质量、监督效果上取得实效。要当好公共利益代表,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治理难点问题,加大公益诉讼力度,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更高标准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深化队伍政治建设,强化专业素能培养,加大优秀青年干警培养选拔力度。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坚持严管厚爱,强化机关党的建设,抓实队伍能力建设,大力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全面从严治检,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司法不规范问题,打造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的过硬队伍。
各位代表,时序不停滞,奋斗路更长。站在新的起点,我们有决心更有信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敬终如始守初心,履职尽责担使命,为蓝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