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州市冷水滩区检察院不断改进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大力加强执行力建设有效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的落地落细。
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成立以主管院领导为组长的督察工作小组,明确政工、办公室为责任部门,驻院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检查,并赋予综合指导、组织协调、情况通报等督察权利,对发现的问题视情况给予谈话提醒、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问责处理。去年以来,对敷衍塞责,精神不振,贻误工作的6名干警进行了问责。出台《督察工作管理办法》,将相关部门履行督察职能情况,其他内设机构配合、落实督察要求情况纳入年度《岗位绩效考核办法》,严格实施奖惩。
突出抓好决策督察。重点督察全院贯彻落实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和院党组决策部署、检委会决定事项的情况,对作风纪律常抓不懈,编发《督察通报》12期。坚持把主题教育活动与专项业务工作相结合,注重督察质量与效率相统一,加大反馈落实环节力度,有效推动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重点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决策部署和决定事项的有效贯彻落实。
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在督察中,不但要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纪律的检查,还要重点检查业务工作开展情况。采取“三个对比”即业务工作数据与上年度同期相比,与全市各县区相比,与省市院年度工作考核要求相比的方法,与内设机构面对面核实业务数据、定期召开业务数据分析会,制发业务数据情况分析报告,直观全面如实揭摆工作不足,督促整改落实,推动业务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