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在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华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坚守宪法定位,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一年来,共办理“四大检察类”案件1202件1651人,先后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永州市文明标兵单位、永州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7人次荣获三等功。
一、过去一年,我们以法律织就平安保护网,努力让治安趋好、治理渐强
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将改善民生、服务大局体现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
一是坚持敢查敢办,筑牢我区安全屏障。守好检察“哨位”,对违法犯罪坚决不纵容,全年受理审查起诉649件919人,经严格审查,起诉518件702人,无一起无罪判决。继续保持扫黑除恶强大攻势和稳步推进扫黑除恶“六清”行动,全年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4人,提起公诉16人,追诉一名涉黑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仅用15天就将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6.1”涉黑专案提起公诉。始终保持对涉疫犯罪“零容忍”,对所有涉疫犯罪均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释放依法严惩强烈信号。办理的李某某在疫情期间以暴力抗拒公安机关检查案中,依法以妨害公务罪快捕快诉,旗帜鲜明为 “战”疫撑腰。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协调,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在办理钟某涉黑案件中发现其有行贿情节,积极衔接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犯罪事实后提起公诉。
二是践行为民宗旨,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关注治安重点领域,首要惩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传统侵财型犯罪,批捕110件134人、起诉115件149人。营造良好社会秩序,批捕涉毒、涉赌和卖淫案件112件142人、起诉123件154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特别关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和信用卡诈骗等金融类犯罪,批捕31件45人、起诉42件54人。维护居民切身利益,高度重视侵害食药安全、生态资源和纵深推进打击长江流域涉永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批捕36件51人、起诉38件56人,办理了唐某某等人在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以实际行动切实保护好湘江“母亲河”。
三是助力民营经济,畅通企业发展通道。在优化法治环境方面提供“硬保障”,严厉打击合同诈骗、串通招投标和非法经营等涉企犯罪,共批捕7件14人,起诉8件18人。在提供法律服务方面完善“软配套”,探索建立特别的涉民营企业办案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精准的司法保护。在保障合法权益方面慎用“强制力”,对所有民企负责人和企业财产,慎用拘留、逮捕、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犯罪情节轻微的5名法人代表或企业高管,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办理某汽车零部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中,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补交税款和自愿认罪认罚,我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过去一年,我们靠专注谱写主业新篇,不断为正义加码、监督聚力
转变职权行使方式,提倡精准监督理念,将“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要求贯穿始终,全面求极致、补短板、谋共赢。
一是以至公无私之心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对起诉必要性的审查,一年来对事实不清或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行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193人,不起诉率为22%。但对于黑恶势力犯罪,构成犯罪的全部提起公诉;对在经济发展中有贡献的民营企业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尽量作出宽缓处理,不起诉率为42%。在办案中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全面收集证明有罪或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一年来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3人,在办案中发现李某某有贩卖毒品的事实,监督立案后其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监督撤案9件,在办理蒋某某涉嫌盗窃罪案件中,经走访学校、社区核实实际年龄,证实蒋某某未达构罪年龄后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纠正漏捕9人,在办理一起涉嫌非法拘禁案件中,发现熊某系主犯但未到案,监督公安机关移送后批准逮捕;纠正移送起诉漏罪9人,追诉漏犯9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
二是以“求极致”标准提升办案质效。更加自觉、主动地将检察工作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对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刑事办案从“办得完”到“办得好”,从“过得去”到“过得硬”,一年来,共发出各类检察建议144份,在办理黄某某涉嫌强迫交易案中,发现某镇在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管理漏洞,提出的4条整改意见被采纳。在开展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情况专项检察监督时,对匡某某等人未进行监管执行情况,提出2条检察建议被采纳。牢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殷殷嘱托,积极稳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4件,发出检察建议42份,在办理危险驾驶系列案中,发现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后未被吊销驾驶证的情况后发出检察建议,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该制度在减少诉讼对抗、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优势,适用该程序审结787人,占同期办结刑事案件的87%,推进量刑建议精准化,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354人,采纳率达96.8%。
三是以双赢共赢理念深化诉讼监督。构建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良性、积极关系,通过纠正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司法执法问题,共同提升司法公信力。在刑事执行检察中,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专项检查监督,发出检察建议9份;积极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涉及执行金额23514万元移送执法部门立案执行;强化“纸面服刑”监督,发出检察检察建议,督促相关执法机关将3名判处实刑的罪犯抓捕归案。尹某某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在向相关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将尹某收监执行刑罚。在民事检察中,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9件,提请抗诉1件被采纳。办理行政检察案件82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件,办理的永州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行政执法机关行政纠纷案中,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积极促成双方和解,该案被评为全市涉企十大典型案例和全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
三、过去一年,我们凭初心铸写检察忠诚,持续为信仰奋斗、为使命担当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厚植爱党爱国爱民情怀,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开展融合并进、检察办案与队伍管理双重规制,有效激发工作活力。
一是确保在正确的政治方向上行稳致远。凝聚理想信念之魂,贯彻“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理念,深学细研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开展集中学习、 “重温入党誓词”等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年向区委、区人大和区委政法委汇报扫黑除恶、公益诉讼和信访维稳等工作12次,将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方方面面。
二是确保在科学的用人方针上不偏不倚。坚持任人唯贤和实绩导向,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拔原政治部主任担任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提拔一名90后部门负责人进入班子,择优选择两名同志升为三级高级检察官、一名同志升为四级高级检察官、一名90后检察官助理入额检察官,打破“论资排辈”的陋习。进一步强化检委会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增补5名业务能力突出的员额检察官进入检委会,提高检委会的议事水平和议事质量。抓住内设机构改革契机,通过院选举投票的方式,将踏实肯干的干警任命为部室主任,进一步营造了真干事的良好风气。
三是确保在规矩的自觉遵循中“绘就方圆”。坚决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依靠制度出约束力,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对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过问、干预和插手案件的,依法予以记录和按要求上报。依靠清廉出战斗力,通过前移预防关口、定期梳理排查和及时谈话提醒,架好多重反腐屏障,梳理办案廉政风险点12个,制定风险防控对策15条,签订廉洁承诺书88份,开展谈话提醒27人次,传达学习上级印发的腐败案例通报121人次。依靠严管出执行力,全面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员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严格落实市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问题为导向推动自我净化,共制定63项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12项。
四、过去一年,我们用公开诠释“用心服务”,让幸福更有温度、更具品质
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规范公开机制、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努力将社会群众吸引到检察活动中来,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获得感。
一是开放监督的“透明窗”。确保公开有考评,将检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并与年终绩效奖挂钩,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活动形式活,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等检察开放日,邀请代表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司法监督员等70余人次参与,征集并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30条,赠送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书籍200余册。确保发布信息真实,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017条、法律文书397份、重要案件信息7份,接待律师查询759次,提供阅卷光盘322张。
二是缓解群众的“心中急”。明确信访维稳工作为“一把手”工程,落实主办负责、检察长接访以及重点案件过问制度,加强全国“两会”等重大敏感时期的风险排查和信访维稳,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88件,在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信访案件增多、压力增大的情况下,仍达到无越级上访、极端上访、缠访闹访的“三无”目标。建立强化督办落实的“一案式”工作法,严格执行最高检提出的“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联合信访、公安、法院及律师等各方力量,按照统一受理、归口办理、限期答复和专人督办流程处理好每一宗案件, 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
三是做好法治的“宣传员”。依靠科技发展让普法传播加速跑,利用新媒体工作平台发布普法文章55篇,编发普法简报信息41篇。靠法治互动让宣传形式“接地气”,重点策划举办了“宪法宣传周”、“六五环境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8场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和物品约5000份。深入学校开展法制讲座,讲解最高检下发的旨在预防青少年遭受侵害的“一号检察建议”,用8个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创新法治宣传方式,采用网络直播方式开展“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受众老师和学生达5000余人。
各位代表,冷水滩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次进步、获得的每一项荣誉,都离不开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与关爱!是大家一路的陪伴、一直的关注和一贯的支持,让我们进能奋发有为、退能泰然处之,始终保持锐意创新的勇气和蓬勃向上的朝气。在此,我谨代表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的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致以崇高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成绩已成过往,短板还需正视。一是与发展大局需求相比,立足职能提供的助力还不够精准,司法保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与形势任务要求相比,办案理念转变还不够到位,在监督中实现双赢多赢的办法还不够多;三是与承担的职责使命相比,队伍整体素能还有差距,检察队伍的工作能力还不够过硬,政治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与其他县区检察工作相比,我们首善区应有的“首位度”还没有体现出来,各项业绩仍需大力提高。
2021年工作展望
奋斗无止境,担当赢未来。2021年,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的工作部署,以求极致的精神镌刻“冷检精度”,高站位高水准推进检察工作,努力将冷水滩检察打造成永州检察工作的“典范样本”。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服务大局的重点,疏通困扰民生的堵点,争创优质发展的示范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严厉惩处黄赌毒、传销、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危害食药安全等密切关涉民生犯罪,并杜绝机械执法、就案办案,就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提出高质量的治理建议,努力形成“办好一案、辐射一片”的效果。坚持全面协调发展,拓宽立案监督线索来源,落实不批准逮捕后监督侦查机关撤案规定,强化生效裁判、财产刑执行以及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监督实效,提高检察建议的质量和刚性约束力。
二、增加理念更新的频度,传递司法关怀的温度,提升文明典范的引领度。全面落实国家和最高检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指示精神,重点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财产权以及企业家人身权等犯罪,监督纠正以执法为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的不规范行为,慎用强制措施及严刑重罚。坚持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切实把民法典的精神内涵、基本理念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中,深入开展“办案质效提升年”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对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权利的保护,以公开案件信息和办案情况为重点,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并多渠道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
三、肯当敢闯敢拼的勇者,争作善谋善治的能者,力成有为有位的先行者。对照上级院业务考核指标体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业务工作进入全市第一方阵。进一步优化“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科学设置专业组、轮案规则及办案流程,推动充分放权与有力限权相统一,激发办案活力,凸显检察官主体地位。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重点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的适用率和量刑建议精准度。大胆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探索公益诉讼适用领域和工作机制,积累更多公益诉讼典型经验。全面实施检察信息技术“十四五”建设规划,重点抓好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业务咨询以及检务公开于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平台建设。
四、凝聚奋勇前进的动力,深挖干事创业的潜力,彰显先进队伍的战斗力。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自我革新的有效手段,扎实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队伍。弘扬爱党爱国的新风正气,创造更多易于入脑入心的教育方法,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自觉将“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实践中来。保持爱岗敬业的奋斗朝气,将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履职能力建设与职业道德教育相统一,努力提升检察人员的司法专业度和职业荣誉感,锤炼与先行示范相匹配的法律素养和办案水准,使冷水滩检察院精气神焕然一新。
各位代表,新时代的美好远景令人神往,新征程的集结号角催人奋进。冷水滩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要求,坚定信心,砥砺奋进,为冷水滩区的建设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