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位置:  网站首页>>阳光检务 >>常用信息

中共双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963   时间:2025年4月1日   【  

中共双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第七巡察组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2日至5月16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双牌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5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双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双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始终保持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院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迅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党组书记刘建勋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迅速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审议通过并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党组书记对重点问题整改进行调度,对整改不到位的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对整改落实不力的进行问责,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截至2025年331日,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阶段性完成整改2个;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1件,已办结。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扎实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系统、不全面。

1)学习不深入,组织理论学习大多只停留在传达学习层面,学中缺少互动,学后缺乏总结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采取集体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双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制定《双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扎实开展理论学习,2024年共开展中心组学习11次2025年一季度召开中心组学习3次。落实学习计划,加强学习管理,确保中心组成员都能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认识、谈体会,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二是制定《双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安排表》,确保学习活动有序开展。2024年共召开党组会29次,2025年一季度召开党组会4次,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3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明确由政治部负责收集整理“第一议题”相关资料并建立学习台账。三是坚持工作提醒和督促检查相结合,不定期对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学习情况。对个别同志学习笔记字迹潦草,内容单薄等问题,及时提出批评意见,确保理论学习取得实效。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

2)党组履行全面领导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每年年初制定《双牌县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方案》,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2次,分析研判会2次。党组书记、检察长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案件亲自处置。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协助党组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与检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采取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上级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

3)网络意识形态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双牌县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巡查、监测,做实网络舆情管控。二是制定《双牌县人民检察院“两微一端”管理办法》,加强“两微一端”媒体建设,完善宣传工作机制,有效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定期开展肃清流毒影响排查和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专项检查。建立完善干警“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注册账号台账,严格规范干警网络行为。三是制定《双牌县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推进检务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检务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两微一端”等平台内容发布由新闻宣传部门负责人初审,再经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院领导二审,最后报检察长终审。

4)保密工作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将保密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规划,党组书记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院保密工作委员会成员,形成检察长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保密办具体抓、各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定完善《双牌县人民检察院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试行)》等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建立保密文件工作台账,将涉密文件按类型归档,形成了一整套制度、规定,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三是定期重申保密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将保密工作纳入干警平时考核范围,实现保密工作严格化管理。严格落实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强化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离岗的保密管理工作,提高了涉密人员的保密防范意识。四是保密办对全院涉密网络、计算机存储涉密文件情况进行抽查,对普通密码设备进行清查盘点,逐条、全面、细致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对2024年新进人员开展入职保密培训1人次,提高保密工作能力。组织全院干警签订《保密承诺书》43人次,进一步提升干警保密安全防范意识。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不及时、不到位。

5)检委会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业务部门学习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并严格执行规则。进一步规范检委会工作,充分发挥检委会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重大事项的作用,不断提升检委会工作质效。二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检察委员会工作的通知》,提高检委会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严格落实检委会例会制度,定期开会讨论研究案件及重要事项2024年共召开检委会12次,2025年一季度召开检委会3次。

6)“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对法治副校长人员进行调整,明确5名检察官为法治副校长。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强化履职尽责,5名法治副校长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10余次。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利剑护蕾·雷霆行动”部署要求,依法能动履职,积极主动作为。2024年,起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2人,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坚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三是深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全面推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工作,统筹运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抗诉、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多种方式,强化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司法保护。2024年,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推动开展入职查询2500余人次,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四是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积极拓展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履职案件类型,2024年,办理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件,依法制发《督促监护令》11份。

7)主动接受人民监督意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自觉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监督组织业务部门学习《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二是积极拓宽渠道,不断丰富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的形式,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巡回检察、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工作情况通报等司法办案活动。2024年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案件16件,包括公正听证、参加案件公开审查、观摩公诉案件庭审、参与巡回检察、法律文书公开宣告送达、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参与司法规范化检查等7种监督方式,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三是强化程序规范,安排专人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强化与其他业务部门联络沟通,主动上报收集监督线索。在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过程中,全力做好“法言法语”,促进监督效果、办案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的有效提升。

8)落实检察官司法办案权限的规定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检察委员会,组织业务部门认真学习《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推动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二是坚持业务部门内部自查和案管部门专门评查相结合,常态化对各部门所办案件从办案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制作、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检查。针对查找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三是组织业务部门学习《湖南省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司法办案权限规定》,并严格执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办案审批流程,确保文书高效流转、有力监督、准确适用,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保障办案人员依法依规履职。

4.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不充分。

9)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刑事检察、行政检察部门干警认真学习最高检印发的《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及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行刑反向衔接流程,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2024年,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共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4件。二是加强外部协作配合,加快“两法衔接”平台建设,打通执法、司法数据壁垒。通过“两法衔接”平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数据壁垒逐步打通。我县已有5个单位搭建“两法衔接”平台,案件相关信息都能通过平台抓取,线上运行。三是组织业务部门学习最高检《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加快完善衔接机制,健全行刑反向衔接制度。进一步完善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明确反向衔接工作的流程细则、适用条件等内容。四是强内部协作配合,强化外部沟通联系,形成执法司法合力。刑事检察部门办理决定不起诉案件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提出意见,及时将案件线索和相关材料移交行政检察部门审查,行政检察部门对符合行政处罚规定的案件制发检察意见书并送达行政主管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对行政主管机关的回复和处理,并加强跟踪督促。

10)检察业务工作开展唯考核指标论。

整改情况:一是转变办案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正确对待政绩,精准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依法履行民事执行监督职能,2024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75件。二是针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针对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4件,均获法院采纳。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聚焦破产案件债权诉讼调解结案的案件,发掘3件虚假诉讼案件线索,涉案金额达900余万元。

5.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有差距。

11)案件办理程序有瑕疵。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基本价值追求,依法能动履职,强化法律监督,努力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2024年共办理各类案件600余件。是积极组织业务部门干警参加各类培训、岗位练兵和跟班学习等,进一步提高干警业务能和履职水平,增强责任担当意识。是强化案件管理,加强对业务数据管理和流程监控,优化业务运行数据,减少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瑕疵问题。强化审判活动监督,不断提高办案质效。

12)办案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案件办理要做到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分析论证透彻、建议内容适当,办案实体规范、程序规范,严把入口关、建议关、起诉关、结案关。是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学习最高检《检察建议工作规定》,防止出现片面追求检察建议数量、不注重检察建议质效的粗放式办案倾向。针对同一类案件只发一份类案检察建议,同一案件同一类型的检察建议只发一份,坚决杜绝类案群立、类案群发。加强制发前调研沟通、制发后跟踪落实,提升办案质效。

13)案件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档案数字化建设项已经省财政厅申报审核通过,投入专项资金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二是2021年-2024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555件,按要求全部归档。可制作电子卷宗案件2164件,现已制作完毕,无法制作电子卷宗案件391件,含技术协助业务、介入侦(调)查引导案件、其他监督任务案件等。

14)跟进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依法办案,聚焦生态环境保护、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2024年共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5件,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27份,追偿生态赔偿金用于增殖放流鱼苗4万余尾。二是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2024年12月3日-9日,我院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林业生态修复,种植紫薇树苗44株。三是加强部门贯通联动,实现刑罚执行同步监督。建立健全联席会议、重大事项通报、案件移送等信息互通机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执法、司法活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6.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5)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主动性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强检企常态化沟通交流,组织开展“法治护航·问需企业”座谈会,面对面征求企业家意见建议10余条。二是全面推进涉民企“挂案”清理工作,排查涉企案件违法“查扣冻”线索24条,监督公安机关依法解除扣押、返还涉案企业财物,并及时撤销不符合立案标准的涉企案件。

16)社会综合治理参与度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业务部门认真学习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指引及典型案例。2024年有针对性制发社会类检察建议4份,全部得到回复,完成市院指标任务200%。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检察建议制发水平,持续提升检察建议质效。三是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加强与人大、政协的监督合力,利用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的机制,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

7.司法为民意识树得不牢。

17)司法救助工作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救助金额“摊薄”问题,对司法救助案件严格把关,准确把握救助标准。2024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2025年一季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二是针对“司法救助不及时”问题,主动向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等部门汇报,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司法救助案件及时办理,救助资金发放到位。

18)司法服务做的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优化律师阅卷服务体系,保障律师及时阅卷。二是制定下发《双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阅卷权利的实施办法》,充分保障律师知情权,律师阅卷可事前通过办公电话或微信预约,提前准备好律师所需的案卷资料。三是案管部门提升服务意识,为律师提供更加全面、高效、便捷、顺畅的阅卷服务,确保律师线上、线下及时阅卷。2024年共完成律师现场阅卷案件70余次。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存在短板

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

19)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双牌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谈话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明确谈话内容、谈话要求,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确保谈心谈话效果。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2024年共开展廉政谈话30余人次。二是加强与干警沟通,对岁末年初、传统节日等易发问题时段开展廉政谈话,多敲打、常提醒,真正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0)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批评教育与廉政谈话,发出通报批评2期。二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活动,党员干警按照要求撰写心得体会。

9.违规发放津补贴。

21)违规发放文明单位奖金超标准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深刻吸取教训,从严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着力补齐制度短板、推动标本兼治,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二是及时清退违规发放资金。三是加强政策学习,吃透文件精神。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和全院干警大会等载体,认真学习奖金发放相关政策规定,全面掌握津补贴发放标准和程序。四是加强内部管理,抓好建章立制,制定下发《双牌县人民检察院津补贴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奖金、津补贴发放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依规依纪发放,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10.财经纪律执行不够坚决。

22)未落实一支笔审批。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双牌县人民检察院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已落实一支笔审批签字报账。

23)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批评教育与廉政谈话,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查漏洞、补短板。是加强业务学习,不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确保财务人员熟知各项流程和规定。是加强财务审核,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数据录入环节,加大审核力度,定期自查核对,减少人为错误,确保财务数据准确性。

(三)反馈问题: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差距

11.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24)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进行学习,组织院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并结合工作开展研讨,强化民主决策意识。二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建勋带头自觉抓好落实。

25)非党组班子成员参与表决。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中共双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列席会议人员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12.干部选拔任用不够合理。

26)选人用人程序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工作,强化业务学习,提高政工干警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审核,细化部门分工,确定干部人事工作专员,认真好资料收集、审批、备案工作。三是及时归档,干部人事工作资料在上报组织部、市检察院后,由专人整理归档,确保资料准确、完整。

(27)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人数不匹配。

整改情况:持续通过招录、遴选充实后备专业人才,解决专业人才队伍匮乏的问题。2024年已招录1名正式干警,分在刑检部门。2025年拟招录一名公务员,因编制原因,但未通过省委编办审核。

13.党建工作仍有短板。

28)2019-2024年4月没有发展新党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储备。坚持优中选优、适度发展,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及时将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优秀青年干警吸纳进党组织。建立发展党员管理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等各阶段人员情况,实现发展党员工作常态化管理。2024年,发展预备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二是在本院显要位置处设立党务政务公开展示板,按照党务、政务公开规范标准,完善信息公开标题、内容等,对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上墙。三是强化党建阵地建设,规范打造党员活动室,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及时更新学习资料,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组织运行图解等内容进行制作上墙。

(四)反馈问题:落实巡察整改不够彻底

14.上轮巡察反馈17个方面50个问题,有1个问题未整改到位。

29)巡察反馈“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监督不到位,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问题,截至本轮巡察仍未出台有效内控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从规范岗位设置、优化权力流程、健全控制体系等方面着手,制定《双牌县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规范》,为内控管理提供制度遵循。二是科学统筹规划,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金统筹安排和调度,在确保基本支出的基础上,优先保障扫黑除恶、数字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检工作等重点工作需求,发挥财务管理效益,提高检务保障效能。三是严防廉政风险,在日常财务工作中不断细化工作责任,强化内控管理,大到项目建设,小到票据报销,严格按内控制度对标对表,增强财经法规的严肃性和执行力,杜绝廉政风险。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强化政治意识,严格落实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相关要求,提高政治定力和政治站位。坚持把落实市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积极主动、务实担当,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强化问题意识,抓好问题整改。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将适时组织已完成整改任务“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三)深化整改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努力在深化巡察成果上见到新成效,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见到新成效,在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上见到新成效,全面推进双牌检察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6-7722116;电子邮箱284904170@qq.com。    

             

                        共双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331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上一篇: 双牌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算公开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最新图文



版权所有: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人民检察院  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邮编:425200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人民检察院 电话:(0746)7723500
您的IP:3.140.198.85  页面执行时间:140.625毫秒  [后台管理]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
扫码关注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