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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启事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3632   时间:2017年8月17日   【  

 

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检察辅助人员(简称协检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年龄18至35周岁,男女不限。

  3、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以上。写作能力强、有驾驶证、熟练电脑者优先录用。

  4、招聘录用后,服从工作安排,且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低于1年。

  三、招聘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814日起至819下午15点,报名表下载地址为:

1)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本人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三楼办公室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请报名人员在网上填写好报名表,并将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学历证书等证件扫描件发送至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外网邮箱:xtxrmjcy2016@163.com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该报名人员资格。

3、考试:(1)笔试。笔试分为写作和计算机操作测试。笔试总成绩按写作成绩占80%,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占20%计算总成绩。

笔试时间为2017年8月20日,地点详见准考证。请各位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20日上午8:00至8:15到三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2)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按照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进行。

  5、体检:考察合格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新田检察院统一组织体检。

  6、聘用:试用期为1个月经试用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不予录用。试用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合同期为一年一签。

  四、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每月工资2000元,购买“三险”(养老、医保、工伤),自负部分由本人负担。

  五、用工方式

  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所有录用人员一律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六、本次招聘政策由新田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人:文静

   咨询电话:07464781112、15717465557

                                                       新新田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8月11日

 

附:《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


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籍贯

 

民族

 

毕业时间

 

政治面貌

 

入党(团)时间

 

毕业院校及专业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学习、工作经历

 

主要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称谓

姓名

年龄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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