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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2347   时间:2018年7月31日   【  

 

东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 2 25日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东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繁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上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诚履职,奋发进取,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严厉打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新作为

我院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认真研判形势,准确打击、依法治理,切实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推进平安东安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杀人、“两抢一盗”、涉毒涉赌,以及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犯罪活动,增强群众安全感。2015年,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百日大会战”、“亮剑”等专项行动,共受理各类刑事批捕案件324458,经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82244人,追捕45;受理各类刑事起诉案件501699人,提起公诉391 502人,追诉49人,抗诉2 2人。如,我院公诉部门在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蒋存美、蒋贤顺、李建国、王江勇聚众斗殴一案时,追诉涉嫌犯罪的唐建荣、张造勇、张绵才,经法院审判,唐建荣、张造勇、张绵才因聚众斗殴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6个月、45个月、4年。我院在办案过程中,继续深化刑事和解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检调对接,把释法说理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减少社会对立面,努力寻求“宽”与“严”的最佳结合点,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涉嫌轻微刑事犯罪或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案件,不批准逮捕 212人,不起诉59人,刑事和解4246人,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依法惩防,查处职务犯罪有新突破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待,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213人,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案件 11 12 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1 1 人。一是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我们始终把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中之重来抓,集中力量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线索举报集中的大案要案,立案侦查大案7 7人。如依法查办了县畜牧水产局原局长唐孟军、纪检组长雷鲜花等6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窝案,涉案金额达700多万元;参与为主查办了祁阳县原副县长兼公安局局长唐建平(副处级)、罗宇平等渎职案件。二是尽力“拍苍蝇”。坚持抓大不放小,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重点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中个别村干部涉嫌贪污、受贿案件,立案侦查55人。如依法立案侦查了东安县横塘镇新村弄村原村支部书记唐发明贪污种粮补贴和退耕还林款案,唐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三是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既“除虫”又“护花”。加强对土地征用补偿、惠农支农资金及专项资金较集中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打防一体化”,先后组织住建、国税、电力、国土、教育等多家联系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开展预防调查2次,撰写专题调查报告2份。积极推行和落实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提供行贿犯罪记录查询63人次,发出检察建议10余份,有效规范了市场竞争主体,取得了良好的预防效果。

三、规范执法,诉讼监督工作有新加强

强化诉讼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不懈的追求。一是加强立案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人,追捕45,提前介入重大案件58人。二是强化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在各项诉讼监督中,重点强化对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侵犯人权问题的监督,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对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 212人,不起诉59人,提出刑事抗诉 2 2 人。针对侦查和审判机关在程序和实体上的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1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2件,其中执行监督案件1件,督促行政机关正当履职案件2件,审判人员违法行为调查案件1件,支持起诉案件28件。三是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开展监外执行监督活动。我院联合县司法局对全县15个乡镇场司法所监管的监外执行罪犯的交付执行、监管活动、变更执行、终止执行四个环节进行全面检察。针对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中存在的问题,发出专题检察通报1份,检察建议书4份;针对人民法院交付执行和调查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有效防止了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问题的发生,规范了监外执行工作。四是加强“文明接待室”窗口建设。不断加大依法受理、赔偿、救助力度,受理各类举报线索37 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37人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办理刑事救助案件3件,对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救助金7万元;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积极化解各类矛盾,充分发挥“文明接待室”窗口作用,连续7年保持了涉检信访赴省、进京零上访的工作目标

四、从严治检,检察队伍素质有新提高

2015年以来,我院把班子队伍的素质建设作为干事之基,成事之本,重中之重,抓紧抓牢。以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为目标,切实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一是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成效。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坚持以上率下、贯彻从严要求,着力立根固本、落细落小,切实抓好学习研讨,自查自纠,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权力行使、纪律规矩等方面剖析问题根源,落实改进措施。着力解决队伍与业务相关的突出问题,使队伍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不断增强,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养不断提高。二是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从严治检强作风。院党组把政治上要坚定,思想上要解放,工作上要带头,决策上要民主,行为上要廉洁,作风上要扎实,纪律上要严明的“七要标准”作为班子成员的行为准则。坚持以新作风开拓新局面,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抓手,营造担当负责、务实创新、团结干事、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队伍日常监督和管理,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构建全面从严治检新常态。健全案件管理、检务督察、纪检监察“三位一体”内部监管体系,完善办案同步监督、重点案件回访、个案督察纠偏、执法过错追究等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和警示教育,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文明建设创新高。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在提高干警法律监督能力上下功夫。积极开展“道德讲堂”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加强对年轻干警、业务骨干、高学历干部的培养,先后有21人次参加了省、市、县组织的各种理论学习培训班和上级院开展的初任检察官资格培训、检察业务技能培训、司法考试培训等专项业务或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在深化认识、夯实基础、抓住关键、创新载体上下功夫,坚持每半月组织干警进行一次集中学习,每月开展一次“道德讲堂”,邀请道德模范或先进典型为干警诠释道德先进事迹。2015年2月,我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四是“一进二访”送温暖,心系百姓用真情。我院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班子成员带队,选派优秀干警到扶贫联系点紫溪、端桥铺等乡镇,开展“一进二访”和帮扶贫困学生活动,为他们送去款物达6万余元。积极下乡镇、进社区开展举报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万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700余人次,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五、接受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有新举措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完善监督措施,确保自身公正廉洁执法。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采取报告工作、通报情况、邀请视察、参与执法检查和“检察开放日”活动等形式,主动接受监督,采取以“请进来谈”和“走出去访”,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进行面对面、零距离座谈,听取和征求意见建议,并将有关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措施,及时予以整改。2015年除向人大全面报告工作外,向政协专题报告了近三年来的执法情况。二是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以“七见”标准为总要求,注重从减少问题存量、遏制问题增量平衡发力,努力以规范自身执法行为的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努力深化阳光检务。积极开展检察职能职责、主要工作、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和“阳光检务”活动,结合“举报宣传周”、“12·4”宪法宣传日活动,编印检察宣传手册1万余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检察工作的有效途经;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6件,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查办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与党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案件不多;二是执法办案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简单执法、机械办案的现象时有发生,案件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打造过硬队伍还需持之以恒。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检察工作设想

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政法工作和检察长会议提出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抓手,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提升工作水平,为全面推进“五个东安”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主动应对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努力提高惩治职务犯罪的法治化水平,既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查办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又着力推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教育医疗、就业创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扶贫开发等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案件;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提高预防调查、预防检察建议、警示教育的针对性,促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二是进一步加大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力度,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建立对黑恶势力、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依法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着力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犯罪的惩治力度。坚持维稳和维权相统一,深化社会矛盾化解,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全社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

三是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强化对自身执法办案的全程监督和同步管理,强化问题整改和责任倒查,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切实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的监督,加大查办司法腐败案件的力度,着力推进形成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长效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进一步强化职业责任意识,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敢于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监督自己,着力打造一支新时期有理想有担当有能力有操守的东安检察文明之师。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坚持“亮剑”与“亮丑”并重,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最大限度地激发队伍活力,努力建设一支忠诚、担当、干净的检察队伍。

五是进一步推进阳光检务,更加自觉接受监督。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交办件及代表批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政协民主监督,不断密切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系,及时通报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委员座谈、视察、专题调研等,推进联系工作制度化和民主监督工作规范化。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坚定信心、坚守职责,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秉公执法,勇于担当,开拓进取,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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