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英,女,中国共产党员,2017年进入东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任东安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参加工作以来,她服从院党组工作安排,曾一人肩挑法律政策研究室和人民监督办两室工作,带领所在科室连续两年取得了永州市检察系统单项工作先进;撰写的《关于基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改革的思考》荣获2018年度湖南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并在2018年被永州市检察院评为检察宣传综合工作先进个人;内设机构改革后,该同志担任院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检察调研、宣传以及其他各类材料撰写工作,同时还肩负党组秘书、党建以及院党组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其勤勉敬业,求真务实,入职三年就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
强化学习,在平凡工作岗位中保持党员先进性
曾有人将综合文秘工作形象的描述为“一苦二累三受罪”、“有本事的人不愿干、没本事的人干不了”。究其原因是因为该工作是一项艰苦的脑力劳动,没有惊天动地的办案壮举,没有感人至深的动人事迹,但其对知识面、工作思路、理论水平和文字功底都有较高要求。入职以来,为尽快适应工作角色,何英同志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能的有利武器,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强化政策、法律等知识的学习,并努力将其活学活用以指导工作实践。以检察调研为例,通过学习,她把自己从一个法律门外汉变成了能从容应对检察调研工作的合格检察人,撰写的如《关于基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改革的思考》荣获2018年度湖南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检察建议规范化运行机制的完善》被《湖南版·人民检察》刊载,《关于法律扶贫助推脱贫攻坚的几点思考》、《关于统筹扶贫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保障机制的思考》等被《永州检察调研》刊载。在学习中完善、在工作中提高,她把每项工作都当做是对自己素质和能力的检验,努力做到知行合一,在学习中增强了迎接挑战解决问题的本领。
把握规律,在服务领导决策中体现党员开拓性
工作中,何英同志注重把握工作规律,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着力于“用手中笔反映东安检察事业发展新篇章”的目标,在“早、全、深”等方面下苦功,为领导科学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和智力支持。由于对相关问题做到了早学习、早研究,熟知上情、通晓内情、了解外情,且强化了与部门之间的深层次交流沟通,其从“材料小白”逐渐成长为该院起草文稿的主力手,撰写的文稿基本既贯彻了上级精神,又切合我院各项工作实际。以其调研的检察建议工作为例,她先是自我学习吃透检察建议相关知识,后又积极深入各业务科室,了解检察建议实际情况,撰写的《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调研报告》,数据详实、分析到位、建议合理,被院党组采用。院党组就调研报告中提出的强化检察建议刚性制约请求县委、县政府予以支持,并顺利通过了东安县县委常委会议。为进一步落实县委常委会决议,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保护社会公益、减少违法犯罪的职能作用,该同志又拟写了《关于请求将执行落实检察建议情况纳入县平安建设考核的报告》,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办理与落实情况考核细则》,向县委政法委进行工作汇报,后在县委政法委的支持下,该项工作被顺利纳入到县平安建设工作考核中,检察建议刚性落实有了强力保障。
埋头苦干,在敬业奉献中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在办公室从事综合文秘工作,既辛苦又清苦。面对人手少、工作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的客观实际,她义不容辞、义无反顾,经常加班加点,较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三年来该同志完成各类办文近200篇,并在国家、省、市等各类媒体上稿70余篇,工作得到了全院上下一致肯定。日常工作中,面对繁重的材料工作,何英秉承“立足岗位 敬业奉献”的党员服务承诺,既没有懈怠、苦恼、烦燥,更从没有降低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反而以此作为自己奋进向上的动力,努力完善和改进自己。如在2019年时,该院接受市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巡察,由于在材料撰写的路上还属于“新手”,对全院工作情况把握等还有欠缺,该同志在起草近万字的党组工作情况汇报时连写3稿,都没有通过审核。面对工作压力,她不气馁、不放弃,一方面加强与院领导的工作汇报,另一方面积极深入办案一线,征求意见和建议,最终第4稿顺利通过,其用实际行动展示了一名共产党员应具备的思想觉悟和优秀品格。
立足岗位,将检察官惩恶扬善、守护正义的模样坚定描绘,将检察机关践行法治、守卫祖国的誓言铿锵铭记,“动脑提笔书检察,不怯奋勇怯蹉跎 ”,何英同志以此为检察综合文秘工作座右铭,并正在为此不懈努力奋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