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20日在江永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江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欧阳旭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6+4”战略目标,以深入推进检察体制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建设生态魅力、幸福文明新江永提供了强而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保民生、抓办案,在履行职能中提升质效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00件133人;提起公诉案件380件469人。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及黄赌毒等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批准逮捕故意杀人、“两抢一盗”①等刑事案件24件33人,如李某某故意伤害、唐某某等人贩卖毒品等一批重大恶性案件得到依法惩处,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从严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诈骗、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依法提起公诉17人。全年无错捕错诉案件、无无罪判决案件。
加大职务犯罪查处力度。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3件3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6人,其中正处级干部1人,科级以上干部2人,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案件3件5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特别是反渎局查办扶贫领域的省农业委农村建设处原副处长(正处级)、扶贫组长何某涉嫌滥用职权、贪污系列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与此同时,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共开展预防调查1件;完成职务犯罪分析报告2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共2场次,听课人数150人次。去年我院反渎职侵权工作位居全省第一。
切实增强诉讼监督实效。共立案监督9件,追捕1人,追诉漏犯14人,追诉漏罪5人。如,在办理吕某涉嫌诈骗一案时,发现吴某伙同一起作案,遂将吴某作为同案犯以涉嫌诈骗罪追加起诉,最终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件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出庭支持公诉383次,量刑建议采纳率95%以上。积极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24件,提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4件次,办理公益诉讼②案件1件,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如,今年4月,我院干警发现个别网吧有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行为,及时向负有监管职能的县文广新局提出检察建议,县文广新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对上述网吧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停业整顿。深化刑事执行监督,进一步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同在押人员谈话60余人次,提出检察建议4次,纠正违法建议16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③案件8件,监督清监活动13次,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3起,收缴违禁品2件,提供法律咨询23次。有效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了监管场所秩序。
二、助发展、促稳定,在服务大局中提升作为
积极护航经济发展。继续修订和完善《关于服务保障全县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明确检企共建、送法进企业、慎重使用侦查措施等10条保障举措,优化企业经营环境。加大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办理合同诈骗、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刑事案件3件6人。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10批次,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致力脱贫攻坚。通过选派扶贫工作队队长和队员驻村帮扶,因户施策,点对点地进行帮扶。通过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加强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共修建通组公路800米、排水渠400米,开通了联通信号基站,完成了电网改造,扩建了村级活动中心,安全饮水工程正在施工之中。通过实施产业帮扶、教育扶持、危房改造、易地搬迁、劳务输出等扶贫措施,源口瑶族乡清溪源村贫困户43户158人全部实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工作目标。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④,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不批准逮捕62人,不起诉14人。以创建“全国文明接待室”和“检察服务大厅建设示范院”为抓手,完善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检察长接待、远程视频接访、律师参与矛盾化解等工作,全年妥善办理各类信访38件,化解风险案件1件,保持涉检信访赴省进京“零上访”。今年10月份,我院被评为“湖南省检察机关服务大厅建设示范院”,也是永州市检察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检察机关。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年来,共向江永县法律援助中心发放《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19份,使1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获得法律援助,深入县一中、二中开展法制讲座2场次,1500余名学生受到教育。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化风险研判,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生猪养殖领域专项检查,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加强社区治安巡逻,每月由一名院领导带队,参与社区治安巡逻,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今年我院检察官整体形象在全省民调中位居先进行列。
三、推改革、谋创新,在规范司法中提升公信
检察改革稳步推进。坚持“不唯年龄,不唯职级,重办案能力”的原则,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根据湖南省检察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通过个人申请、资格审查、考核、遴选考试、公示等程序,遴选出员额检察官16名,按1:1:1的比例配备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入额院领导全部编入业务部门直接办案,发挥表率作用。实行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制定权责统一的考评制度,成立检察官考评委员会,建立司法档案,着力构建科学、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真正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办案机制不断创新。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完善“两法衔接”⑤机制,成立了驻食药局检察官联络室和驻环保局检察官联络室。深化预防品牌创建,与县邮政局启动“预防邮路”⑥仪式,进一步加强联络,信息资源共享。大力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依托网上办案平台,实现全程管理、动态监督,全年监管重点案件18件。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出台《江永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评查制度》,制作电子卷宗600余册,定期网上评查,提高案件质量。今年我院执法状况和案件质量考评均获得全市第二的好成绩。
检律关系更加优化。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组织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1件。着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更加自觉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规范律师接待流程,设置专门接待窗口和独立阅卷区,重点加大对检察环节阻碍律师会见、阅卷、了解核实证据等行为的监督力度。
四、强素能、转作风,在从严治检中提升素质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通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活动员日”等活动,坚定干警理想信念,培育忠诚品格。始终将法治信仰、职业信念教育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组织开展检察官入额宣誓、“党员先锋岗”创建、“检察之星”评比等活动,切实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认同感。同时,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用先进的理论武装领导班子头脑,指导检察业务工作。
强化业务能力建设。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制定《检察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全员岗位练兵计划》,利用青年工作委员会、上级业务培训和名校讲坛等平台,加快青年骨干人才培养。常态化开展道德讲堂、读书交流等活动,激发干警学习热情。注重检察工作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完善“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推送检察资讯800余条,提升干警信息化应用能力。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各类检察宣传、调研论文80余篇。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书,从严压实“两个责任”。深化《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再学习,筑牢干警思想防线。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年开展检务督查10次,发出督查通报2份。大力营造廉政氛围,组织干警观看教育影片《反腐枪声》,开展“廉洁家庭”创建,进一步提升干警的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
五、强意识、受监督,在阳光检务中提升形象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拓展接受监督渠道,完善接受监督体系,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共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1次,召开检察工作系列汇报会2次,根据审议意见和人大代表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主动邀请县人大常委会调研视察司法改革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争取支持。高度重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坚持专人负责、开门办理、主动联络、上门反馈,所收到的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并回复。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邀请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检察工作2次。认真落实中央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与县司法局密切协作,通过摸底、推荐,共产生并聘任人民监督员3名。组织60余人次参与公诉案件开庭评审,增强司法透明度。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和司法为民工作。着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依法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724条,公开法律文书757份。注重依托“两微一端”⑧等新媒体传递法治正能量,开通官方微博1个、微信公众号1个,官方网站1个,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和重要案件信息50余条。定期举办“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期待。全面推开“一村一警”和“检察官进社区”工作,选派23名检察人员联系部分乡村和社区,推动检力下沉,使检察职能与社区无缝对接,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面加强检察服务大厅和“12309热线”建设,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为群众反映诉求提供全方位渠道。
各位代表,即将过去的一年,是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创新突破的一年,也是法律监督工作不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全面加强的一年,更是检察工作与服务发展同频共振、提质增效的一年。一年来,我院有10个集体获得省、市、县先进,有9名干警分别荣获省、市、县先进个人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和进步,既是全院干警齐心协力、团结奋斗的结果,更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以及县政府、县政协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服务和保障大局的措施还不够具体,服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保障效果仍需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还不够充分,监督途径仍需进一步拓宽,监督方法需要进一步创新;尤其是在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干警的司法理念、业务素能仍有待进一步转变和提高。对此,我们将采取针对性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的第一年,也是检察体制改革和两反转隶后的第一年。在新的发展起点上,我们将按照县委 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坚持“为民立检、业务立检、公信立检”,弘扬“求实、求效”作风,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科学发展,努力为我县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作出新贡献。坚持以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衡量司法办案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助推“五大战略”实施,服务“生态魅力、幸福文明新江永”建设。聚力服务创新,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打击力度,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践行保障非公经济发展实施意见,落实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司法保护。结合办案,深化金融类、涉众型等经济犯罪风险防控,提出防范对策,营造有利于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
二是在严格监督促进公正司法上务求新作为。积极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全力做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工作,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抢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严重暴力、侵害群众利益的刑事犯罪。更加突出检察监督主业,积极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等工作,努力实现监督全覆盖,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尽职尽责维护好全县社会稳定,加大矛盾化解、弱势群体救助、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更加自觉地将检察工作置于外部监督之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严把案件质量,推进检务公开,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是在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上取得新成效。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制度试点改革,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法律监督,保障江永“蓝天、清水、绿地”工程推进,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排查出一批案件线索,启动诉前程序,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人身份主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切实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有效促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四是在从严从实抓好队伍建设上强化新举措。持续推进队伍的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着力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健全检察文化建设、人员分类培训等工作制度,继续创新青年工作委员会等交流平台,努力为青年干警成长架设阶梯。进一步强化改革配套衔接,把握工作节奏,确保完成各项检察改革任务。狠抓从严治检,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积极营造争先创优工作氛围,不断筑牢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根基。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人民的重托,求真务实,积极履职,开拓进取,创新发展,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推进“生态魅力、幸福文明”小康江永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