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23日在江永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江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魏东平
各位代表:
根据大会安排,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江永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抓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全面引领检察业务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取得明显成效。办理的《朱某某正当防卫案》《卢某良等五人国家司法救助案》《欧阳某某非法狩猎案》等案件获评省级优秀典型案件,多起案件得到《检察日报》《法治周报》等上级权威媒体宣传推介,1起案例被省院推荐参与全国检察机关优案评选。
一、在服务大局中用心,助推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倾心守护绿水青山。主动融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从严从快查处涉生态类犯罪,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件,对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15人,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部分企业环保问题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件。我院办理的督促整治占用城市道路洗车、污水外流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专项活动“千案展示”案例,并在正义网平台展示。
(二)全心护航民企发展。始终坚持服务企业发展,坚持开展送法入企行动,免费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全年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民营企业财产犯罪10件24人,开展送法入企21次,提供法律咨询300余次,综合运用惩治、预防、教育、保护等多种手段,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办理企业违法犯罪案件时,转变司法理念,传递检察机关的善意考量,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又充分考虑企业的合法利益,努力营造助推企业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
(三)精心助力安全稳定。严厉打击故意伤害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刑事犯罪,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171人、起诉47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查起诉认定涉黑案件2件2人。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①,依法不批捕78人、不起诉154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②案件405件447人,变更强制措施19件19人。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③,发现问题线索152条,确定脱管漏管对象80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0份,督促将问题整改到位,其中《剥夺政治权利对象宋某某等人执行监督检察案》被评为全市刑事执行检察优秀案件。
二、在精准监督上发力,四大检察协调发展
(一)刑事检察向优。突出专业化,不断完善办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64件25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69件813人,审结516件646人。强化对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20件,监督立案3件,监督撤案3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72次,均被采纳。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严格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全年列席审委会3次,提请市院抗诉案件1件,被市中院依法改判。同时,坚持以修复社会关系为导向,综合运用公开听证、调解等手段,促进刑事和解案件23件29人,积极推动社会矛盾化解,解决好邻里乡亲矛盾的“烦心事”。2022年,主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④案件455件563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1%,轻伤害案件批捕率降至58%,做到了宽严相济,办案效率大幅提升。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依法发出检察建议10份、纠正违法通知书380份,回复率、整改率均为100%。我院2022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被永州市检察院发函表扬,经验做法多次被市院推介,对县公安局剥夺政治权利执行的监督文书获评全市优秀法律文稿,贺小红获评2022年永州市检察机关优秀控申工作者。
(二)民事检察向强。坚持在“深”“广”上做文章,不断拓宽思路,主动作为,全年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495件,其中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25件,发出检察建议225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5件,办理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21件,发出检察建议221份;办理不服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4件,向县人民法院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3份。同时,注重对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当事人耐心进行答疑解惑和释法说理,消除法律误解,切实维护法律权威。2022年民事检察工作被永州市检察院发函表扬。
(三)行政检察向实。全年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158件。其中: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2件;针对行政机关执法不规范等共性问题依法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份;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17件,针对行政机关移送执行不及时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17份,确保国有财产利益不受损失。主动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⑤的法律效能,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共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⑥案件5件,积极用好调查、听证、调解等机制,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让案件当事人在“小案”中感受到司法“温度”。
(四)公益诉讼检察向好。全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9件。其中办理行政公益诉讼67件,民事公益诉讼12件。坚持把督促诉前整改作为重点工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66份,收到回复66份,意见采纳率100%。持续关注生产生活安全领域焦点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推进补植复绿,强化国有土地管理,加快非法占用河道鱼塘、非法建房整改,督促整顿餐饮企业、处方药品经营不规范、非法排污养殖等。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件,发出教育领域检察建议1份,组织开展校舍安全、食品安全等专项监督行动10余次。其中,办理的以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拆除江永县二中危房校舍,推动学生宿舍重建案例被《检察日报》宣传推介,并被推荐参与全省优案评选,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在司法办案中用情,维护群众最大利益
(一)做实未成年人全方位保护。2022年,我院未成年检察各项考评指标均超过全国均线,位居全市先进行列。我们坚持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对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快捕快诉、从严打击,全年逮捕16件17人,审查起诉17件19人。坚定践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捕率为75%,不诉率为62.5%,附条件不起诉率为78.95%。健全涉未成年人犯罪线索移送、信息通报等制度,与各单位开展专题通报2次,协商3次。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联合县妇联、县教育局等职能部门开展强制报告专题培训会1次,对全县范围相关人员进行犯罪记录查询2960人次,办理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强制报告案件2件。主动把脉监护盲区,选派10名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创建“检察+公安、司法、妇联联动落实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共发出“督促监护令”26份,开展亲职教育16人次,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重返校园1人。建立健全提前介入机制,对涉性侵未成年案件均进行了提前介入,发出提前介入侦查意见书13份,采纳率100%。建成未成年人检察服务中心(含心理咨询室、家庭教育服务指导室),购买心理咨询设备、书籍,并聘请具备心理咨询和帮教资格的老师进行辅导,实现心理咨询和家长帮教同步进行。联合县妇联、县教育等部门开展宣讲、帮教等活动7场次;开展“检爱同行护航成长”暨法治副校长送法入校、送法进村联合行动等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
(二)探索加强群众利益保护。积极探索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45件,成功帮助30余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0余万元,有力解决了人民群众的“忧薪事”。大力开展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领域专项整治,办理相关案件161件209人。领导带头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完成了二十大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积极融入乡村振兴,驻清溪源村工作队真正沉下去,帮助村内争取资金完善基础设施,和群众共同抗击洪水、修复水毁设施,组织开展暑期青少年志愿服务等,切实帮助该村全面发展。组织开展慈善助学捐款活动,为3名学子送去助学金近5万余元;走访帮助40名困难群众及干警,发放救助金近10万元,为他们送去组织温暖。
(三)突出强化综合司法救助。综合运用司法救助、民政救助、生产帮扶等手段,开展长期帮扶,提升救助实效。全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5件15人,发放救助金8万元。其中,为交通事故受害者卢某良申请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金,并将受害人家庭的未成年子女纳入“检爱计划”⑦,同时对其采取教育助学、生产帮扶、残疾补贴等社会性救助措施,长效帮扶效果明显,该案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湖南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四、在队伍建设上从严,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一)政治建设强根基。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用经常性的学习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入脑入心,进一步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结合“镜鉴”以案促改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聆听廉政教育党课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余次,党员大会4次、上党课4次,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干警到郴州“半条被子”、陈树湘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学习3次,传承红色基因,铸就忠诚检魂。用“五先党建”统领,带动干警涵养忠诚心态、永葆干净状态、培植担当姿态、保持服务常态的经验做法被湖南日报等省市媒体推介。
(二)学习教育塑理念。真抓实学,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班子成员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做到重点领学、专题研讨与集中交流并重,学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知识等,开展专题研讨9次。持续搭建党建思想培训、业务培训等平台,推动以学提能,以学促干,提升干警实践能力和水平,共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培训30余次。
(三)作风建设提效能。建立健全系列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落实《内设机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重大事项填报制度》等制度,完善业务数据通报、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加强日常考勤、工作实绩考核。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统筹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六个一”活动,即:一次清廉笔会、一句廉政格言、一堂清廉党课、一场廉洁家风恳谈会、一次廉政观影、一次廉政签名,并通过设立廉洁知识展板、电子屏滚动播放清廉标语、悬挂廉洁语录等方式,让清廉融入干警血液。
(四)关爱队伍增活力。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关心、支持下,大胆任用年轻干部,激发队伍活力,提升干事创业激情,全年提拔5名85后、90后为部门正副职。为保障队伍连续性,做到未雨绸缪,提请任命2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的年轻检察官为检委会委员。丰富工会活动形式,改建干警食堂、宿舍等,改善院内公共服务设施,不断优化干警生活、工作环境。
五、在接受监督上主动,规范检察权运行
(一)自觉接受履职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3名副检察长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主动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慎终如始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走访省、市人大代表12人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庭审或听证20次。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42人次。
(二)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强化风险评估,规范新闻宣传,坚决防范舆情和安全风险。全年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传播检察声音,讲好检察故事,编发检察工作动态200余条,被检察日报、湖南日报等中央、省、市媒体采用130余篇(条)。
(三)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定期发布主要办案数据,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有效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严格审慎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向社会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106条,发布重大案件信息9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江永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导的结果,是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鼎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江永检察事业的各界朋友,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举措还不够实,前瞻性还不足;二是“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力度还不够大,效果还不够好;三是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还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仍有提升空间;四是检察大数据运用方面理念滞后,能力欠佳。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检察机关使命崇高、责任重大。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优化检察管理为抓手,以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为建设现代化新江永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立足根本抓业务。始终立足主责主业,以跻身省市先进基层检察院为标杆,以更好服务江永发展大局为目标,健全协作机制,积极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不断拓宽监督线索来源渠道,聚焦疫情防控、生态文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主动作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检察联席制度,加强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监督,主动追诉漏犯、漏罪,确保准确有力指控犯罪。紧紧围绕检察监督日常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等安排部署,全面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优化调整检察工作布局,充分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对案件的出、入口把关,强化流程监控,发挥“一案一评查,定期通报”等制度实效,全面提升办案质量。
(二)持之以恒抓党建。始终把党建摆在首位,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全过程部署、全方位发动,进一步健全让班子成员先动起来、让全体干警参与进来系列工作机制,持续抓整治、抓学习、抓服务,大力开展检察干警践初心、担使命,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教育活动等,进一步正航向、聚人心、提质效。统筹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将党的绝对领导写入检察干警基因,不断提升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水平。
(三)凝心聚力抓创新。继续在创新上求突破、在成效上下功夫。在打造“阳光”检察上着力,提高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重视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积极邀请人民群众走进检察、监督检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满意度。完善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公检法配合与制约机制,着力构建运行更加顺畅,各职能部门既分工负责,又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监督体系。积极开展更接地气、更多样化的下乡普法活动,力争普法下乡进村全覆盖,全面提升社会法治水平。
(四)久久为功抓清廉。一方面,持续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争取在清廉机关建设、全面从严治检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展现新作为。另一方面,加大办理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严肃办理司法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等案件。同时,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认真抓好刑事和民事诉讼各个环节的法律监督工作。
(五)强基固本抓队伍。更加注重强基固本,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目标,深入推进质量建设年、基层建设深化年行动,推深推实创新争优行动。加强业务骨干培养,积极组织参与各类业务培训,开展各种形式的案例研讨、精品案件评选等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司法办案能力。
(六)开拓进取抓品牌。持续深化“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瞄准重点领域,加大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特殊群体保护力度,着力打造江永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加大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法律监督力度,不断提高检察建议的精准性、权威性,发挥好检察监督在规范和提升国有土地开发、食品安全、道路安全、生态保护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做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集镇区域车辆管理、村集体资产处置等方面监督。持续开展法律监督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积极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把执法办案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为群众服务的过程。
各位代表,唯有只争朝夕,方能不负韶华。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说一件、做一件,做一件、成一件”的决心毅力和“脚上有土、心中有谱”的务实作风,自信自强、担当作为、苦干实干,奋力开创江永检察事业新局面,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检察机关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