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0月22日在江永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江永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魏东平
各位代表:
根据大会安排,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邀请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五年来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市检察院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充分协调发展,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和检察队伍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着眼发展大局,以检察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五年来,我们积极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制定和完善了《“护航民企、共克时艰”专项行动方案》《关于服务民营企业和工业园发展的十项承诺》《优化经济环境、服务电商产业发展十条意见》等,全力优化企业经营环境,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检企关系。共办理审查逮捕涉企案件29件48人,审查起诉40件108人。开展企业大走访、大调研活动,与统战部、工商联等部门通过实地调查、发放登记表、召开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认真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和建议,共计走访民营企业30余家,发放调查问卷6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发放《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手册》 3000余册。如,疫情期间,我院会同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一对一监督帮教活动,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保障涉罪企业人员在缓刑考验期间正当行使相关权利,助力复工复产。
二是全力保障“三大攻坚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惩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恶意欠薪、诈骗等经济犯罪, 五年来,共批捕此类案件35件52人,起诉69件114人。如犯罪嫌疑人罗某、郭某在江永县合伙注册某公司,公司成立以来至2015年8月份,该公司共向社会公众666人非法吸收存款1.9亿元。经审查后,我院于2019年以罗某、郭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二人均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罚金三十万。打胜脱贫攻坚战。五年来,选派扶贫工作队脱产扶贫、驻村帮扶、吃住在村,按照“单位到村、干部到户、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要求,开展结对帮扶,做到全覆盖、真扶贫、扶真贫,使源口瑶族乡清溪源村贫困户43户158人全部如期脱贫。同时积极对贫困户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张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听证,依法帮助其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融入“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五年来,对非法占用林地等犯罪从严惩处,起诉19件23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0件,对王某涉嫌非法捕捞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依法判处罚金一千元,天然渔业恢复费用1000元,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服判息诉。
三是全力决胜“扫黑除恶”斗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以来,共批捕涉黑恶案件8件12人,提前介入2件;共提起公诉涉黑恶案件10件44人,提前介入5件,法院均依法作出有罪判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追捕漏犯2人,追诉漏犯3人。积极配合重点行业领域整治,落实“行业清源”行动,发出行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7份。如我院办理的蓝山县土市镇新村村李某等21人涉黑案件,针对该村基层组织涣散、村支两委形同虚设,迫切需要整治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该村乡村治理,我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被土市镇政府采纳,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2018年、2019年我院被永州市检察院评为扫黑除恶先进单位,2020年被湖南省检察院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其中检察官李永华被记二等功,蒋皇增、彭志林被记三等功,何文斌、蒋亚平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
二、突出主责主业,以检察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做优刑事检察。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822件1167人,依法批准逮捕565件754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1673件2300人,依法提起公诉1424件1872人。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16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起诉128人;办理立案(撤案)监督案件56件,追捕18人,追诉漏犯69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9份,发出检察建议14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2件22人。如,何某某等6人开设赌场案,针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意见书未列明蒋某、杨某、唐某等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涉嫌开设赌场的问题,向侦查机关发出了应当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的建议书,后针对民众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现象向镇政府发出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该建议被采纳并被永州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此外,我院2017年提起公诉的蒲某等4人涉嫌诈骗罪、故意伤害罪案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庭”,2018年办理的“10.20”王某等人特大贩卖毒品案被评为“全省侦查监督优秀案件”。
二是做实民事行政检察。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充实民事行政检察办案力量,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质效,掌握执行监督案件线索22件,立案22件,发出检察建议17份;办理不服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3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件,法院均予以受理并依法作出判决;办理社会综合治理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均及时进行了整改并给予回复;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件。如,2020年在办理江永县某水泥制管厂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纠纷检察监督案中,通过走访、调查,查明了行政争议的来龙去脉及相关案件事实,明确了争议焦点,经多方协调,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司法调解员、政协委员等5人参与公开听证,促使争议双方达成和解,当事人积极缴纳了罚款,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是做好公益诉讼。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等领域,大力拓展等外领域,五年来,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新线索202条,立案199件,发出检察建议151份,回复率96%。2018年在全市率先开展网络餐饮平台监督,针对我县“美团”“同城送”等网络外卖餐饮不规范的经营行为,一举立案16件,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整改率达100%,守护起江永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和江永的绿水青山。通过开展清理欠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专项监督活动,向江永县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2份,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6260万元,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同时做好两法衔接工作,积极参与县食安办组织的学校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专项行动10余次,校园疫情防控检查工作3次、校园周边烟草制品专项检查3次;在县知青广场、主要街道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400余人次,受到广大人民群众一致好评。2017年以来,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均进入永州市先进行列。
三、聚焦社会稳定,以检察履职推进平安江永建设
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五年来,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及黄赌毒等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两抢一盗”、“黄赌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批捕该类犯罪251件365人,提起公诉401件659人。大力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利用网络赌博、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批捕该类犯罪26件42人,提起公诉26件33人。开展“断卡”行动,突出惩治非法提供银行卡信息、银行卡诈骗等涉银行卡犯罪,起诉33人,有力的震慑了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如,2020年办理的犯罪嫌疑人赖某某、王某盗窃,陈某掩饰犯罪所得一案,犯罪嫌疑人多次潜入燕子山风电项目部施工现场盗窃电缆,涉案价值25万余元,导致项目施工停滞,严重影响了我县经济发展环境。在审查逮捕期间,我院依法从快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021年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二是强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抓住转隶机遇期,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2016年、2017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6件6人,渎职侵权案件12件23人,其中处级干部2人,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案件1件2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当年度反渎职侵权工作全省第一。2017年后,为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需要,主动与县监察委对接,成立职务犯罪检察部,具体承办职务犯罪案件,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19件36人,其中,起诉16件33人,不诉3件3人,法院判决16件30人。如,宋某等4人涉嫌贪污案,我院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后, 1个月内完成了审查起诉工作,向人民县法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该案系2018年永州市首例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
三是着力化解涉法涉诉矛盾。落实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作用,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41件,其中来信53件,来访188件,在所受理的信访中,做到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所有信访案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没有发生涉检非正常信访情况。组织开展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1件,通过公开听证,主动延伸控申职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最终接受听证评议意见,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特别是2017年检察长亲自带案下访,有效化解了一件20年的信访积案。
四是精心打造未检特色品牌。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五年来共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45件72人,批准逮捕46人、不批准逮捕2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6件77人,其中提起公诉55人、相对不起诉8人、附条件不起诉14人。提前介入2件2人,立案监督2件6人,纠正违法5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对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批准逮捕14人,起诉16人,针对我县性侵学生案件多发情况,根据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的相关要求,我院向县教育局制发了检察建议,推动我县教育部门落实和建立相关保护和预防机制,加强校园安全的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中小学生再受侵害。同时,积极参与校园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五年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余场次、检察开放日10次,进一步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全面深化改革,以优化配置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一是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检察官员额制,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先后完成16名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持续优化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岗位配置,逐步完善职业保障。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按照省检察院下发的《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我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采取3+2的模式设立机构,内设机构从原来的11个减为5个(即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减少55%,做到机构设置精简、务实、高效,使人员配备向一线办案单元倾斜,办案力量进一步增强。目前部门副职均为80、90后年轻干部。
二是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机制,五年来,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378件,占员额检察官办案数的46%,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3次,助推司法责任制落实落地。修订完善了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和综合考核办法,发挥考评引领和导向作用,强弱项补短板,力促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狠抓案件质量,全面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在办案中检察官诉前主导责任不断强化,缩短了办案周期,延长办案期限和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大幅下降,“案-件比”明显降低,相关数据位居全市前列,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三是大力夯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江永县人民检察院《推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方案》。截止目前,我院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930人,适用率95%,提出量刑建议832人,法院采纳 671人,采纳率为81%。如,在办理伍某等9人涉黑案时,我院多措并举,精准施策,促使9名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全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认罚率100%。
五、围绕政治强检,以提高素质增强检察履职能力
一是以政治建设引领正确方向。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制度执行。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五年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活动,共组织学习研讨300余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组织干警开展红色教育活动,前往道县参观陈树湘烈士纪念馆、参观祁阳市陶铸纪念馆等一系列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7名党员先后被授予全县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五星共产党员称号,院党支部被评为三星级党组织。
二是以学习教育夯实能力基础。一方面筑牢思想文化阵地。要求全体干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学习强国、“潇湘红云”等网络平台优势,开展检察长讲党课、专题研讨、专家授课等活动100余场次,学习强国人均积分3万分以上。另一方面强化业务学习。有效利用检察教育云课堂等平台,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同时持续用好检答网和检察机关数字图书馆,将其作为研究解决法律疑难问题、提升专业素养的重要途径。组织干警参与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岗前培训、跟班办案等各类线上线下学习500余人次。
三是以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2021年3月-6月,严格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目标要求,压实责任,细化分工,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走深走实走细。通过党史教育、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队伍综合素能持续提高;依托结对帮扶、“一村一警”等中心工作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等,积极为民办实事40余件,干警的群众工作本领持续提升;通过多种方式的思想发动,干警积极对照六大顽瘴痼疾,查摆自身存在问题,剖析原因,立行立改,完善建立制度机制23项,推出便民利民服务措施10条,补短板、缩差距、强素能的效果明显。同时,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坚决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共开展检务督察50余次,全院纪律作风明显好转。
四是以接受监督促进自身进步。坚持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一方面,大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依法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224条,公开法律文书2923份,发布重大案件信息83条。运用江永检察“两微一端”及时传递检察工作动态2000余条,被《人民检察》、新湖南、法制周报等省、市、县媒体采用500余篇(条)。另一方面,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维护人大权威,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在坚持每年向县人大会报告工作这一法定形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定期报告履职情况,落实包括专项活动专题汇报、重大案件及时报告、交办案件反馈报告等一系列工作报告制度,使报告工作、接受监督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五年来,共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重大部署、重要案件20余次,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检察机关开展调研10余次,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情况得到充分肯定。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检察工作抢抓机遇、转型发展的五年,也是接续奋斗、硕果累累的五年。五年来,我院共荣获70多个省、市、县先进集体,50余名省、市、县先进个人。检察工作的发展和进步,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厚爱。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一是服务大局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服务中心大局发展的举措有待加强;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平衡,法律监督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差距;三是检察对外宣传力度不够大,公益诉讼、认罪认罚从宽等重点工作群众知晓度不高。
今后五年的总体工作思路
未来五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时期,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史学习教育为载体,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突出主责主业,切实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更加有力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以及全县工作大局。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政治方向不偏。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的“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规划,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坚持服务中心大局,助力江永高水平高质量发展。认真谋划落实“十四五”时期检察发展规划,能动履行检察职能。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充分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严厉打击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违法犯罪行为,找准切入点和发力点,主动积极作为,创新方法举措,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江永、法治江永建设。持续抓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一号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民生检察工作,扎实开展“护航民企、共克时艰”专项行动,努力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坚持维护社会公正,推动四大检察持续全面发展。及时更新检察工作理念,优化调整检察工作布局,做优做实刑事检察,切实加强对刑事侦查、立案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主动追诉漏犯、漏罪,确保准确有力指控犯罪,同时在敢于监督、勇于监督、善于监督上下功夫,全力做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工作;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突出监督重点,抓好典型性案件,确保案件质量;做好公益诉讼检察,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促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监督。切实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检察服务。
(四)坚持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人民群众放心检察铁军。不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持之以恒抓好队伍教育整顿,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品格。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继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突出加强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各项纪律禁令贯彻执行,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落到实处;巩固和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狠抓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坚决防止顽瘴痼疾反弹回潮;加强检察队伍业务能力建设,注重实干、实绩导向,用好分类培训、岗前练兵等载体,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在建党百年的新起点,我院将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持续落实、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治检,着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以求极致的精神落实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以检察新作为服务保障新的百年征程。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院将努力打造反应迅速、信息透明、司法公正的检察机关,勇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建设的探路者、先行者,勇争省市先进,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始终坚持政治立检,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体现检察担当。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抓强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开展“党员先锋岗”、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建设凝心聚力的支部工作品牌。活跃群团组织载体,开展红色文化、革命史、检察史等教育,打造特色鲜明的检察文化品牌。
二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在服务江永经济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自觉融入全县发展大局谋划、改进、加强检察工作。依法护航经济健康发展,为企业提供更多有效的法律服务,主动融入“三高四新”战略,持续推进检察官联系民营企业等措施。坚决惩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积极稳妥开展等外领域探索。
三是持续加强法律监督,在推动业务协调发展中履行检察职能。坚持把办案作为监督履职的过程和基本手段,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问题整改,扎实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严格保障各类案件质量,全面提高检察办案水平。完善监督体系,促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协调发展。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坚持检察权宪法定位,注重运用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实现法律监督“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推行法律监督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坚持把释法说理、矛盾化解置于阳光之下。
四是着力打造检察铁军,在夯实检察事业发展中压实检察责任。扛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机制,叠加运用案件管理和检务督察职能,全流程监控案件办理。动态更新司法办案廉政风险点,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不断探索接受监督新路径,拓展人民监督新途径,让更多案件纳入人民监督视野,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不断强化政治担当,更好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不断强化法治担当,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强化检察担当,更好夯实检察事业根基,着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新时代基层检察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江永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