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2月29日在江永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江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欧阳旭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检察院“4321”工作目标和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发展战略,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和“省市先进基层检察院”为契机,以三大创新项目、八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新问题、新挑战,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全力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紧扣“六稳”“六保”,服务江永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力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为更好地服务“六稳”“六保”,制定了《“护航民企、共克时艰”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企业大走访、大调研活动,与县委统战部、工商联等部门通过实地调查、发放登记表、召开以“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认真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和建议。共计走访民营企业60余家,发放调查问卷6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发放《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手册》100余册。通过走访、座谈,完善了《关于服务民营企业和工业园发展的十项承诺》和《优化经济环境、服务电商产业发展十条意见》,全力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专项行动以来,共办理审查逮捕涉企案件2件5人,审查起诉5件8人,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47件。如,疫情期间,灵活司法,对社区矫正人员何某某(农场主)采取一对一监督帮教措施,派检察人员与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深入农场共同指导何某某在生产期间做好体温监测、消毒、发放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保障涉罪企业人员在考验期间正当行使相关权利,助力复工生产。
二是全力服务“三大攻坚战”。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点惩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恶意欠薪、诈骗等经济犯罪, 批捕此类案件7件11人,起诉13件22人。如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在今年疫情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经审查后,我院以金某某涉嫌诈骗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县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二千元。着力服务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继续高规格派驻扶贫工作队,按照“单位到村、干部到户、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要求,开展结对帮扶,做到全覆盖、真扶贫、扶真贫,扶贫开支达十五万余元,同时积极对贫困户开展司法救助ƒ,联合市院,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张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听证,依法帮助其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积极融入“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对非法占用林地等犯罪从严惩处,起诉4件6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件,对王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依法判处罚金一千元,天然渔业恢复费用1000元。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三是全力打好扫黑除恶收官之战。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以来,共批捕涉黑恶案件8件12人,提前介入2件;共提起公诉涉黑恶案件8件42人,提前介入2件,其中,提起公诉涉黑案件3件30人,涉恶案件5件12人,提起公诉保护伞案件1件1人,法院均依法作出有罪判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追捕漏犯2人,追诉漏犯6人,积极配合重点行业领域整治,落实“行业清源”行动,发出行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9份。如我院在办理蓝山县李某某等21人涉黑案件中,蓝山县新村以李某某为首的村民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集中反映新村基层村组织涣散、村支两委形同虚设,迫切需要整治乡村基层组织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该村乡村治理,防范重大风险,我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2018年、2019年被市检察院评为“扫黑除恶”先进单位。
二、立足主责主业,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刑事检察日趋优化。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121件173人,依法批准逮捕95件132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317件434人,依法提起公诉263件345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3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起诉28人。办理立案(撤案)监督案件16件,追捕5人,追诉漏犯23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2份,发出检察建议11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件12人。如在办理何某某等6人开设赌场案件中,发现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意见书未列明的犯罪嫌疑人蒋某某、杨某某 、唐某某、杨某某行为涉嫌开设赌场罪,立即向侦查机关发出了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建议书,后针对民众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现象发出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该建议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
二是民事行政检察不断加强。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充实民事行政检察办案力量,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质效,掌握执行监督案件线索8件,立案8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办理不服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件,法院予以受理并依法作出判决;办理社会综合治理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均整改并给予回复;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在办理江永县某水泥制管厂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纠纷检察监督案中,通过走访、调查,进一步查明行政争议的来龙去脉及相关案件事实,明确争议焦点,经多方协调,邀请人民监督员、司法调解员、政协委员等5人参与公开听证,促使争议双方达成和解,当事人已积极缴纳罚款,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是公益诉讼全面提质。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等领域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新线索74条,立案74件(其中涉疫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38份,回复率100%,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江永的绿水青山。同时做好两法衔接工作,积极参与县食安办组织的学校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专项行动2次,校园疫情防控检查工作3次、校园周边烟草制品专项检查2次;在县知青广场、主要街道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40余人次,受到广大人民群众一致好评。2017年以来,公益诉讼工作均获评市检察院先进。
三、聚焦社会稳定,建设平安江永展现新作为
一是聚焦推进平安江永建设。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及黄赌毒等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两抢一盗”‡、“黄赌毒”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批捕该类犯罪48件72人,提起公诉71件124人,有力震慑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如犯罪嫌疑人赖某某、李某某、王某某盗窃,陈某某掩饰犯罪所得一案,犯罪嫌疑人6月下旬多次潜入燕子山风电项目部施工现场盗窃电缆,涉案价值25万余元,导致项目施工停滞,严重危害社会民生和营商环境。审查逮捕期间,我院依法从快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二是聚焦社会矛盾依法化解。落实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作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8件,其中来信5件,来访53件,在所受理的信访中,做到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所有信访案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回复,没有发生涉检非正常信访的情况。组织开展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1件,通过公开听证,主动延伸控申职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最终接受听证评议意见,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
三是聚焦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共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14件21人,批准逮捕10人、不批准逮捕1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7件21人,其中提起公诉16人、相对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ˆ1人。提前介入2件2人,立案监督1件5人,纠正违法3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对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批准逮捕6人,起诉8人,针对今年我县性侵学生案件的情况,根据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的相关要求,我院通过向教育局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我县教育部门落实和建立相关保护和预防机制,加强校园安全的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中小学生再受侵害。同时,积极参与校园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场次。
四、纵深推进改革,不断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一是内设机构改革到位。按照省检察院下发的《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院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及干警的意见,制定了我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采取3+2的模式设立机构,内设机构从原来的11个减为5个(即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减少55%,做到机构设置精简、务实、高效。做到人员配备向一线办案单元倾斜,办案力量进一步增强。目前部门副职均为80、90后年轻干部。
二是司法责任制抓实见效。领导带头落实司法责任制,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473件,占员额检察官办案数的59%,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2次,助推司法责任制落实落地。修订完善了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和综合考核办法,发挥考评引领和导向作用,强弱项补短板,力促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狠抓案件质量,通过开展案件评查和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全面建立以“案-件”比Š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在办案中检察官诉前主导责任不断强化,缩短了办案周期,延长办案期限和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大幅下降,全年“案-件”比为1.2,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三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⑪不断夯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管理,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了《推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方案》,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目前,我院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325人,适用率86%,提出量刑建议260人,法院采纳245人,采纳率为94%。如我院办理伍某某等9人涉黑案,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推动涉黑专案9名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全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认罚率100%。
五、全面从严治检,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一是讲政治,顾大局。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我院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等活动,共组织学习研讨30余次,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同时,组织干警开展“光影铸魂”电影党课教育,观看爱国主义教育电影《八佰》、前往道县参观陈树湘烈士纪念馆等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
二是讲学习,提素能。一方面强化政治学习。要求全体干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潇湘红云”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尤其是“学习强国”学习活动,氛围浓,效果好,积分2万分以上有25人。另一方面强化业务学习。有效利用中检网等平台,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同时持续用好检答网和知网—手机法典,将其作为研究解决法律疑难问题、提升法律专业素养的重要途径。全年参加中检网学习100余人次。
三是讲作风,守规矩。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各项具体要求,严格遵守法律和办案规矩、纪律,对于违反规定不记录、不报告或记录不全面、不真实的坚决予以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四种形态”⑫,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坚决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今年以来,开展检务督察22次,形成检务督察通报12期,有效改进了干警的纪律作风,全年无干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四是讲公信,促公正。着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依法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86条,公开法律文书1326份,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9条。运用江永检察“两微一端”⑬及时传递检察工作动态400余条,被《人民检察》、新湖南、法制周报等媒体采用100余篇(条)。努力传播好检察声音、讲好检察故事、展示好检察形象。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获得省、市、县先进集体30余个,10余名干警分别荣获省、市、县先进个人称号。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厚爱。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一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二是“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法治宣传力度不够大,公益诉讼、认罪认罚从宽等重点工作群众知晓率不高。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突出主责主业,切实抓好三大创新项目和八项重点工作的落实,着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为江永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以新姿态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以新举措服务大局发展。立足检察职能,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民营经济发展、疫情防控等工作,找准切入点和发力点,主动积极作为,创新方法举措,不折不扣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更加有力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以及全县工作大局。全面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净化政治生态。扎实开展“护航民企、共克时艰”专项行动,努力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以新作为保障人民需要。及时更新检察工作理念,优化调整检察工作布局,做优做实刑事检察,加强对刑事侦查、立案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主动追诉漏犯、漏罪,确保准确有力指控犯罪,同时在敢于监督、勇于监督、善于监督上下功夫,全力做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工作;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突出监督重点,抓好典型性案件,确保案件质量;做好公益诉讼检察,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促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监督。切实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协调充分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检察服务。
(四)以新担当推进队伍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继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突出加强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培养队伍专业精神,提升队伍专业能力,激励检察人员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打造一支“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