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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3月22日)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4090   时间:2018年3月23日   【  

双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322日在双牌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双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 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是双牌检察工作发展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多重改革效应叠加,队伍建设压力增大的一年。一年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主动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争先创优硕果累累,多项工作可圈可点。在全县年终考核中,我院获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综治民调”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优化经济环境”满意单位等荣誉。在全市检察机关年终考核中,我院综合排名列全市第五,有17个部门或单项工作获得先进,办公室、政治部、监所科等部门连续三年被评为先进单位,反贪、公诉、侦监等主要业务部门进入全市先进。民调排名列全市检察系统第一,一起司法救助案获得全省优秀案件,继续保持“永州市文明标兵单位”称号。2名干警被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一、围绕中心,融入大局,在服务发展中贡献新力量

我们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一)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按照县委“五大重点、四大突破”的总体思路,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扰乱金融秩序犯罪,共批捕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人,批捕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等金融犯罪6人,批捕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13人。在查办涉企案件时,坚持既“铁腕除虫”又“柔情护花”。在办理邵阳市南方建设工程公司法人代表袁某行贿案中,审慎采取冻结、扣押措施,适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使企业不因个人涉嫌犯罪陷入困境。

(二)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在全市率先将“林业检察科”更名为“生态环境资源检察科”,并与民事行政检察科合署办公办案,加强了生态环境资源执法检察监督,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逐步形成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合力。联合县环保局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督促相关部门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垃圾进行清理整治,切实加强了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

(三)积极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抽调3名科级干部组成驻村工作队,选派28名干警与新福禄村、林江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强化精准扶贫配套政策宣讲落实,主动配合做好村支“两委”换届工作,共为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服务20余次。统筹协调到位资金120余万元,用于通村公路硬化、加固和架通桥梁、人畜饮水及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等。开展特色产业扶贫,指导村民成立药材种植、生姜种植、牲猪养殖等专业合作社。共易地搬迁贫困户23户,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30余项。结对帮扶的49户贫困户中,有48户贫困户实现了脱贫,贫困村成功摘帽。

二、聚焦主业,强化监督,在主动作为中彰显新担当

我们始终坚持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检察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全面加强立案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共立案监督1214人。追加逮捕2人,追捕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方某,被判死缓。追加起诉9人,纠正漏罪12项,均判决有罪。提出抗诉 33人,均被上级院采纳,其中抗诉一起贩毒案被告人周某从有期徒刑76个月改判为15年。在全市率先成立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加强对公安机关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共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5次,发出书面检察建议16份,确保监管场所规范管理和文明执法。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3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得到采纳22件。 监督实现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矫正率100%,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率均为零。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受理各类案件21件,其中督促履职案件15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份,均得到回复。成立驻县环保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检察联络室,积极开展“两法衔接”工作。邀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到我院调研公益诉讼工作,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把公益诉讼纳入全县绩效考核体系。共摸排初核公益诉讼线索3条,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督促职能部门追缴有关单位和个人人防异地建设费143万余元。

三、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在忠诚履职中展现新作为

我们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职责,深入推进平安双牌、法治双牌建设,努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盗抢骗”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5982人,提起公诉118176人。参与办理全国传销第一案“善心汇网络传销案”,依法起诉首犯等10人,案件办理得到了省、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组成法制宣讲小分队,到中小学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举办了以“防止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率先实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捕诉一体化”工作机制,附条件不起诉33人。通过开展心理疏导、法制教育、跟踪回访等形式,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更好地实现自我认识,顺利回归家庭、早日融入社会。

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或证据不足或不涉嫌犯罪的,决定不批捕389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 1522人。办理刑事被害人何某司法救助案件,启动律师代理申诉机制,成功化解双方矛盾,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该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刑事申诉检察优秀案件”。

四、凝神聚力,惩防并举,在反腐倡廉中传递新使命

我们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面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局面,坚持思想不乱、工作不断、节奏不变,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圆满收官,反贪工作名列全市第二。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012人,件数和人数同比上升25%50%,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7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30余万元。依法查办双牌县移民局开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邓某涉嫌受贿案、祁阳县住建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桂某涉嫌滥用职权案。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系统预防。共开展预防调查4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6场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4次。联合县邮政分公司在全市率先开启“检察蓝+邮政绿”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新模式,打通了预防职务犯罪的“最后一公里”。

全力支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强化责任担当,深入细致做好反贪、反渎和预防部门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协调衔接,完成涉改资产、案件线索清查移交工作,配合县纪委完成职能划转、人员转隶任务,共划转编制10个,转隶检察干警8名到县监察委员会。

五、顺应趋势,稳步向前,在改革创新中激发新活力

我们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努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稳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经过民主推荐、业绩考核、遴选考试,并报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核,从现有检察官队伍中共确定11名员额检察官,并将包括院领导在内的入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在司法办案一线。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建立“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职务序列,采取定量、定岗、定人、定标的“四定”绩效管理模式,检察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着力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由一名员额检察官搭配12名辅助人员组成相对固定的办案组,司法办案更加规范化、专业化。创新推行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化”工作机制,同一案件批捕、起诉由同一办案单元办理,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自6月底自动轮案以来,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批捕案件、公诉案件分别占办案总数的50%51%,人均办案量同比上升30%8月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员额制检察官办案模式监督制约机制的实施意见》,该制度创新得到了上级院的充分肯定。

有序开展各项检察改革。基本完成财物省级统管工作,认真做好内设机构改革等前期准备工作。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探索繁简分流、轻刑快办机制,提高办案效率。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试行律师代理申诉化解矛盾,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群众诉求依法理性表达、合法权益依法有效维护。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284人,受理举报线索18件,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28条、公开法律文书104份。

六、提升素能,从严治检,在打造铁军中树立新形象

我们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任务来抓,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铁军。

政治建检强定力。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报告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全院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五个一”系列活动,及时撰写心得体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共组织集中学习研讨会6次、开展专题党课教育8次、主题党日活动5次、观看警示教育片5次。

素能育检固根基。建立学习长效机制,定期举办“道德讲堂”、“检察讲坛”等活动,邀请专家授课2次,编发检察简报8期。强化业务素质培训,组织参加各类培训班40余人次,其中国家级培训3人次,省级培训22人次,6人在市级以上各类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奖,共在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发表检察宣传稿件125篇、调研文章15篇。

从严治检树新风。认真执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42份,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盯牢“关键少数”、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三重一大”事项,严格监督执纪,共发出督查通报18期。注重关爱干警,对干警公用宿舍进行全面提质改造、改善干警生活条件。

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坚定执行监督法和人大会议决议。共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报告和通报工作情况6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5次。扎实推进“司法公正双牌行”活动,不断规范自身司法行为。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不忘初心,相拥前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滚石上山的韧劲,推动双牌检察工作在改革转型中继续前进,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一是检察机关主动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案件质量仍有瑕疵,特别是司法体制改革后,如何平衡放权与监督需要进一步探索;三是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工作滞后。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新的一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五大重点、四大突破”为中心,以法律监督为主责,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以争创“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和“省级文明单位”为目标,忠诚履行检察职责,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高起点融入全县发展大局,检察作为再拓展。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在 “开放兴县产业强县”战略中来体现检察担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保护市场经济的法治秩序,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依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深化“检企协作”机制,与重点企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专题调研。切实维护社会安定,坚决打击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电信诈骗等犯罪惩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刑事犯罪、诉讼违法行为的惩治和监督,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高质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检察主业再深化。充分发挥公诉职能作用,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提高公诉水平,打造精品公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检察工作重中之重来抓,把优势力量、优势资源、优势保障向这项工作聚焦,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民行检察、生态环境检察职能作用,重点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国有土地出让四大领域专项监督活动,积极作为,守护民生,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强做实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督意识和监督水平,重点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强对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在公平正义上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高标准推进各项改革创新,检察活力再激发。积极探索员额检察官管理制度、新型检察权运行监管机制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优化办案资源、激发改革活力。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继续完成省以下人财物统管,抓好内设机构改革,完成机构整合及人员调整等任务,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主动适应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案更加规范的新需要,提高执法质量。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全力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监察委的协调衔接机制,实现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有序对接。认真办理好监察委移送的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努力将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都办成“铁案”。

四、高水平提升检察队伍素能,检察形象再提升。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做到学深学透、真懂真会、用好用活。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健全组织生活、谈心谈话制度,提高党性觉悟,增强“四个意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的要求,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健全内部监督体系,注重对重点岗位和部门的监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将作风纪律督查情况与年终绩效考核直接挂钩,不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适应新媒体时代要求,打造检察宣传工作大格局。

各位代表,新思想领航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党的十九大吹响了新时代的进军号角,我们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强烈的责任意识、更加务实的担当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打造活力自信的美好双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用语说明

 

1.除虫护花:指湖南省检察院出台《湖南省检察机关查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试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查办渎职犯罪案件中服务和保障改革创新的意见》,建立既打击腐败又保护企业正常发展的“除虫护花”机制,以及既依法惩治渎职犯罪又依法宽容改革失误的容错机制。

2.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活动。行政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由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没有也无法提起诉讼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3.员额检察官:根据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要求,检察人员分为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员额检察官是指从现有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的人员中,经过统一遴选标准和程序,择优选任,依法行使检察权的检察人员。

4.捕诉一体化:指由检察机关内部同一职能部门依法承担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并履行相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办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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