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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工作报告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2635   时间:2016年3月18日   【  

江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9日在江永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 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执法办案公信力为中心,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和学习型检察院为契机,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江永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服务大局成效明显。紧紧围绕县委工作目标,围绕“平安江永、和谐江永”的要求,切实搞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组织干警参与社会治安巡逻24次168人次,有效维护了夜间城区安全;积极抽派干警参与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为重点项目施工做好保障服务;依法打击侵害民生民利、危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了食品安全领域的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周某等2人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化学添加剂生产毒豆芽案和王某等8人销售注水牛肉案,起诉后,周某2人、王某8人均被法院判处实刑;加大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力度,立案查办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如立案查办了县桃川镇富隆村支书唐某贪污扶贫、危房改造和村集体资金7万余元案,起诉后,唐某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同时,我院依法将追缴的赃款返还贫困村民,受到了村民的一致好评。

---维护稳定措施有力。积极采取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和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108件130人,提起公诉176件236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把严重暴力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做到该严则严。共批捕“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28件29人,提起公诉42件56人;批捕杀人、抢劫、强奸、涉黑、涉恶等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案件32件37人,提起公诉27件30人。依法快速打击了何某等人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和欧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两起涉恶案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财产、人身安全,稳定了社会秩序。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罪,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慎重逮捕和起诉,做到当宽则宽,共做出不捕决定52人,不起诉决定5人。对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刑事案件,不捕7人,不起诉1人。

 ---反腐倡廉稳步推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反腐精神,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施政的政治生态。集中力量突出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6件6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其中大要案6件6人,涉及科级实职干部3件3人,提起公诉10件11人,法院一审判决9件10人,其中判处实刑6人。如立案查办了回龙圩管理区农业局局长张某(正科级)受贿200余万元案件、江永县林业局党组副书记文某(正科级)滥用职权案。严肃查办行贿数额巨大的典型案件。立案查办广西个体老板李某行贿400余万元案。积极启动查办一体化机制,坚持上下一体联合办案,移送并配合市院和其他县院查办了回龙圩管理区副主任李某贪污受贿300余万元案、移民局局长欧某受贿30余万元等窝案、串案7件7人,涉及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2人。通过这些大要案件的办理,对政务环境的好转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使广大群众大大坚信了党和政府反腐的决心,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配合有关行业和部门加强教育、健全管理、完善监督,探索完善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针对办案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共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份;开展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4次,受教育人数达340人;提供预防咨询4次;为有关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1次,涉及96个单位和个人;依托民调走访和法制流动站,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促进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化大格局的形成。

 ---法律监督扎实有效。加强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公安机关重大敏感案件99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件2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件,经审查后追诉1件1人,纠正漏罪案件2件3人,改变定性4件4人积极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刑事犯罪案件1件11人;积极开展非法证据排除工作,监督公安机关非法取证行为并提出检察建议,森林公安机关全部采纳并免除了负责办理该案件的派出所所长职务。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受理民事行政案件3件,通过审查,及时向县法院提出纠正审判员蒋某在执行活动中违规行为的检察建议,县法院依法将多收的案件执行款及时退还给当事人。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开展安全防范检查和上法制课10次,同在押人犯谈话107人次,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向相关单位提出纠正意见26件次,依法监督法院对已被判处实刑,但一直未收监的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收监。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1份,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2人

---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全面、扎实、有效开展各类活动,注重结合和推进检察中心工作,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查摆、整改院党组“四风”方面突出问题21个,建立健全各类制度17个,稳步推进了改进作风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全院干警政治素质、群众观念、干部作风明显强化。扎实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不断完善院落软硬件建设,新增绿色苗木、花卉50余种3万余株,新增廉政书画作品30余幅,新增宣传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标语、图片20余个;扎实开展道德讲坛活动,邀请专家开展职业道德教育2次,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2次,学习纪律作风相关规定10余次;扎实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传播网络文明信息500余条,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送温暖10余人次。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现了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齐抓并进,实现了“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全院干警精神面貌、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扎实开展规范执法质量系列活动。完善法律文书公开机制,全年共公开重要案件信息3个,终结性法律文书9份,案件程序性信息405个,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开展“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清查工作,回访案件当事人15人次;扎实开展“两录”工作,共办理“两录”案件14件14人57次,共录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视听资料114本。2014年,执法状况和案件质量考评分别列全市第一和全市第二。

---群众工作得到加强。坚持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全年民调工作排名全省第39位,下半年检察官形象名列全省第11位。创新检务公开机制。瞄准主流媒体,扩大江永检察的影响。在江永电视台开设“检察视角”专栏,及时宣传重要活动、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进展情况;在县城主要街道、四个社区、五个乡镇设立检务公开栏,让人民群众走进检察、了解检察、认识检察;专门成立法制宣传流动站,在县城、乡镇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主动向群众发放检民联系卡和漫画形式的法制宣传册,零距离面对面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使检察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更加方便群众完善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坚持检察长接访、联合接访等措施,建立控申部门与业务部门联合督办机制、涉检信访分析、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涉检信访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涉检信访。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探索非正常上访、重大事件处置模式,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去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件64件,其中举报线索件29,控告申诉类35件,均得到妥善处置,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26人次。

---内外监督机制强化。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大力推行“阳光检务”。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部署。通过集中召开座谈会和上门走访等形式,向“两代表一委员”和人民群众报告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征求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他们的监督。切实加强自身执法监督。从办案源头抓起,强化执法档案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办案安全建设,进一步健全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利用统一业务系统对全院各业务部门办理案件进行经常性的随时检查,发现并及时反馈和纠正不规范行为7次

回顾2014年的检察工作,我院各项工作之所以能取得一定成绩,是县委和市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检察工作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也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成效不够明显;队伍老化、素质不均、人才培养不多;检察宣传力度不大;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们将认真面对,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0一五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15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服务全县中心工作,服务“平安江永、和谐江永”建设,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推动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全会精神,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我们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紧密联系实际,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更加主动地维护国家安全、人民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更加主动地服务和保障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努力推动我院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依法履行审查逮捕、提起公诉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突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以及“黄赌毒”等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依法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等犯罪,促进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与创新,注重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扶贫开发、退耕还林等领域的涉农职务犯罪。以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为重点,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依法查办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领域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重点工程建设、重大责任事故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强化法律监督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下大力气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严查司法腐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监督纠正刑事立案、侦查、审判以及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突出问题,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民生问题;加大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对不服正确裁判的申诉,积极主动做好息诉工作,促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胡作非为”问题;坚持把经常性监督和专项监督、诉讼监督与查办职务犯罪结合起来,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做好检察机关的群众工作,努力打造一支执法能力过硬、领导班子坚强、队伍素质精良、管理机制健全、检务保障有力、社会形象良好的检察队伍。不断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的能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和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干警法律监督能力。持之以恒地抓好廉洁自律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检察权的正确行使。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同时,稳步推进检察改革和创新,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有决心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本次大会精神,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定的步伐,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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