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28日在江永县第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 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3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县政府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强基础,创先进,求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提升执法办案公信力为中心,努力打造一支执法能力过硬、领导班子坚强、队伍业务精良、管理机制健全、检务保障有力的检察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服务大局和保障民生有新成效。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不断维护和优化投资、创业、发展环境。紧扣中心抓服务。根据县委、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先后召开了工业园管委会、企业主、工业区所在村组代表联系座谈会、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座谈会,研究制定了《江永县人民检察院服务企业促进发展实施方案》、《服务企业发展十项承诺》等文件,依法全力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突出民生抓服务。注重依法履职与保障民生相结合,充分关注民生诉求,依法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活动。严惩制售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坑农害农犯罪、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危害农业生产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盗窃耕牛、侵吞扶贫救济款等案件17件23人,宁远籍罪犯李某、欧某窜入我县盗窃耕牛,批捕起诉后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6年。上江圩镇某村支书义某、唐某侵吞扶贫款物起诉后分别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3年。起诉盗伐滥伐林木案件14件17人,犯罪嫌疑人许某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值物起诉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集中开展查办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专项行动,立案查处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和农村生猪规模养殖补贴领域贪污贿赂案件4件6人,起诉后全部作出有罪判决。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涉及民生的重点整治活动,批捕4件7人,已起诉1件4人。联系群众抓服务。贯彻落实全省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试点县要求,积极探索信访工作新机制,扎实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 23件,检察长接访26人次,成功化解了信访人刘某长达八年之久的信访积案。扎实开展建整扶贫、新农村建设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深入基层设置检务公开宣传栏,发放警民联系卡1000余张,分片召开检民座谈会5次,倾听群众呼声;多次深入建整扶贫联系点白土村,制定帮扶方案,筹措资金10余万元修复水毁渠道;积极发动干警为农村贫困白血病患者捐款6000余元,帮助缓解患者生活压力。
——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有新发展。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依法快捕快诉,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8件109人,提起公诉217件274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等暴力犯罪20人,起诉27人;批捕诈骗、盗窃、抢夺等侵财性犯罪40人,起诉54人;批捕毒品犯罪案件14人,起诉26人,桃川镇吴某贩卖毒品起诉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件6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3人,其中10万元大案4件,科级实职干部2人,法院已判决7件9人(含去年起诉1件1人),原双牌县打鼓坪林场党委书记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原畜牧水产局局长周某贪污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坚持惩防并举。结合办案对发案单位、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提出预防调查6件;广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和咨询,开展预防专题讲座、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3场次,受教育干部100余人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7次。扎实开展诉讼法律监督。切实加强对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对公安机关侦查行为口头纠正违法12次,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进行立案监督1件。追捕1件1人,追诉2件8人,全部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进一步规范量刑建议、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等制度,共向法院发出量刑建议87份,采纳率达95%。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对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口头纠正意见4份,提出检察建议10份。开展社区矫正人员专项监督检查,随机传唤、考察社区矫正人员130人次。积极履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新的监督职能,不断拓展监督新领域。履行非法证据排除职能,排除非法证据14份,建议侦查机关说明补强证据179份。积极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对达成刑事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不批捕4人,不起诉2人。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工作经验被市院向全市检察机关推广。
——规范执法和文明办案有新进步。将规范执法和文明办案作为履行职能的重中之重。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认真负责地对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建立经常性联系机制,向代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3次,走访代表20余次;严格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检查评查、观摩庭审、职务犯罪案件跟踪回访考察;强化检务公开,落实阳光检务,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让社会各界“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不断强化内部制约。对办案工作区实行24小时视频监控,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评查,执法质量检查,执法质量继续保持全市第二名。探索案件管理工作程序化、信息化管理,制定印发《案件管理办法》等7项管理制度,全面实施统一受理、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集中管理机制,从办案的各个环节上防止和纠正不规范行为。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以规范执法提升形象,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审录分离、看审分离;对2008年以来扣押冻结款物、强制措施的采取和变更开展专项检查,扣押款物管理经验得到省院巡访组高度评价。
——队伍建设和执法能力有新提升。坚持不懈狠抓队伍建设,检察官形象在全省民调排名中继续保持前列,在县级政法队伍中排名第一。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开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转变执法理念活动,切实提升检察队伍的政治信念、宗旨意识、为民理念。加强素能建设。坚持政治理念和检察业务培训相结合,推动学习培训常态化、长期化、制度化。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机关各类讲座500余人次、脱岗业务培训30余人次,支持和鼓励干警参加法律在职硕士研究生教育,1人被中南大学录取。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县委“十条规定”精神, 把治理懒、庸、散作为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突破点,扎实开展整治“四风”专项活动,要求每名干警上班按规定进行指纹考勤、使用文明用语,做到仪表端庄、挂牌上岗,接受监督。加强对警车管理和使用;开展“三访”专项活动,紧盯工作作风、执法作风、生活作风,进行明察暗访、案件回访、调查走访,发现问题严格处理。加强文化建设。提炼出“厚德、明法、公正、进取”江永检察精神,投入30余万元对办案场地进行了规范、美化,投入50余万元建成标准化、信息化管理的案件管理中心和信访接待中心,基本实现办公办案信息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院建设和发展的各位领导、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对维护稳定、反腐倡廉、司法公正的要求还存在差距;部分干警能力水平与新形势下履职要求还不相适应;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树立;检察工作创新力度不够,检察工作活力还有待进一步激发;执法的理念、方式、效果与全县经济发展的新趋势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主要设想
2014年,我院检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创先争优为动力,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推进平安江永建设。
一、始终围绕一个中心--服务全县经济发展
一要筑牢服务和保障的理念。更加注重把检察工作摆到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江永的总目标中来谋划,摆到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中来推进。二要突出服务和保障的重点。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妨害重点工程建设、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各类犯罪,加大对项目建设、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三要提升服务和保障的效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正确处理好办案数量、质量、力度和效果的关系,履行检察职能要与全县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合力合拍,执法办案要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始终紧扣一个主题--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要以深入贯彻执行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为契机,更加注重司法公正、高效、廉洁,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一是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坚持依法严惩严重刑事暴力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同时,更加重视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要更加重视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二是坚持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并重。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坚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两手齐抓,协同党委、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全面推进职务犯罪预防体系建设。三是坚持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并重。严格执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切实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促进严格公正廉洁执法。
三、始终把握一个重点--推进平安江永创建
一是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建立和完善执法办案和矛盾纠纷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涉检信访终结机制、检调对接机制和刑事和解机制,注重在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坚持预防为先。注重标本兼治,抓早、抓小、抓苗头,着力解决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问题。坚持服务优先。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参与对特殊群体、特定区域和重点部门的服务、监督和管理。坚持基层在先。充分发挥检察联络员、人民监督员作用,继续开展“检民共建”和“检力下沉”活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三是注重打造宽严有度的公正司法环境。坚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完善不捕不诉和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帮教等工作机制。
四、始终抓住一个关键--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一是更加注重强化检察职业道德建设。自觉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权力观、核心价值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提升检察干警的忠诚度。二是更加注重强化检察能力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有计划、有目标的培养不同类型的岗位能手和业务尖子,提升检察干警的攻坚克难能力。三是更加注重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严明各项检察纪律,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深化检察文化建设,开展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打造一支可靠、可信、可亲、可敬的检察队伍,提升检察干警的美誉度。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更高的目标、更强的责任、更足的干劲、更硬的措施、更实的作风、更严的要求,在县委和省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各项决议,充分发挥好检察职能作用,一心一意办实事、凝心聚力抓落实,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江永作出新的更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