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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作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关注:3133   时间:2018年12月31日   【  

江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229日在江永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江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欧阳旭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和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6+4”战略目标,全面落实县委和省市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为建设“生态魅力、幸福文明新江永”提供了强而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主动适应新形势,服务保障全县发展大局

面对“三大攻坚战”“六大战役”的机遇和挑战,依法履职,为江永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积极护航经济发展。继续大力倡导和践行“让检察机关成为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标志”的理念,继续完善《关于服务保障全县非公经济发展的意见》,明确检企共建、送法进企业、慎重使用侦查措施等10条保障举措,优化企业经营环境,努力构建起“亲”、“清”新型检企关系。持续推进“除虫护花”机制,不断提升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水平,共批捕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犯罪25人,起诉14人。在“铁腕除虫”的同时,坚持“柔情护花”。对2件涉及非公经济企业家犯罪案件作出相对不诉处理,如,在办理江永县科威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饶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时,承办检察官通过深入走访,了解案情,根据其案发后积极支付员工工资,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最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既挽救了企业,又为当地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100多个,受到社会一致好评。

全力以赴精准扶贫。继续派扶贫工作队队长和队员脱产扶贫、驻村帮扶、吃住在村,全院干警每月坚持赴清溪源村、白土村进行走访慰问,按照 “单位到村、干部到户、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要求,开展结对帮扶,做到全覆盖、真扶贫。通过实施产业帮扶、教育扶持、危房改造、易地搬迁、劳务输出等扶贫措施,所联系的贫困村所有贫困户全部达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工作目标。我院扶贫工作队被县委政府评为先进,工作队长秦立同志荣立个人三等功。目前,巩固脱贫工作稳步推进。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对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反映强烈的养殖污染问题,组织办案力量配合县政府对全县300多家温氏牲猪养殖场进行全面检查、梳理,目前已对审批手续不全、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场立案31起,发出检察建议31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能,限时抓好整改、关停,守护好江永的绿水青山。同时积极做好两法衔接工作,与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开展“护苗”、“一桌餐”、“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行动9次,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好评。

二、聚焦法律监督主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报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14 314人,其中批准逮捕123150人,不批捕104153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14447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 228294人,不诉2029人。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及黄赌毒等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两抢一盗”、涉恶涉黑、“黄赌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批捕该类犯罪嫌疑人94人,提起公诉114人。如何某某故意杀人、唐某某等6人贩卖毒品(该案涉案毒品数量已达343.22克)等一批重大恶性案件得到依法惩处,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年无错捕错诉案件、无无罪判决案件,其中,我院办理的蒲某等4人涉嫌诈骗罪、故意伤害罪案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庭”,办理的“10.20”王某某等人特大贩卖毒品案被评为“全省侦查监督优秀案件”。

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共立案监督2件,追捕7人,追诉8人,抗诉1;如,今年在办理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故意伤害案时,发现被害人周某某伙同蒋某某、何某某等人有聚众斗殴的行为,已涉及聚众斗殴罪,遂监督公安机关对周某某等三人进行立案监督。同时,我院在办理何某某、蒋某某涉嫌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案时,发现有证据证实该案同案犯欧某某已涉嫌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罪,并对该同案犯进行了追捕,该案系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受理的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件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出庭支持公诉196次,量刑建议采纳率92%以上。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2件,其中,执行监督案件3件,已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3份,共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39件,已发出检察建议书39份,采纳率、回复率100%。深化刑事执行监督,进一步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同在押人员谈话115余人次,同看守所、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3次,提出检察建议书17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4件,办理羁押期限审查1人,办理刑事执行违法案14件,办理监外执行执行违法案16件,监督清监活动13次,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3起,收缴违禁物品2件,监督禁闭及械具使用30 次,提供法律咨询60次,有效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了被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推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主动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需要,严格落实省、市检察院关于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的要求,主动与县监察委对接,成立职务犯罪检察部,具体承办此类案件,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613人,其中,起诉38人,不诉22人,法院判决27人。如,我院在办理宋某某等四人涉嫌贪污案时,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在1个月内完成审查起诉工作,向法院提起公诉,县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该案系全市首例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该案的办理有效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大局稳定

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过失犯以及达成刑事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不批准逮捕40人,决定不起诉26人,如,在办理田某交通肇事罪案件时,通过双方调解既使被害人治疗费用有了保障,又给田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全面摸排化解涉检信访工作。落实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作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2件,其中来信32件,来访70,所有来信来访均及时进行了分流和办结,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特别是省委巡视组驻江永期间,交办的5件信访件,检察长亲自参与调解工作,亲自约见信访人,均达成息诉息访协议。如,上方老户蔡某某于1998年开始不断越级上访,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今年巡视组将该案交予我院办理后,检察长亲自带领办案人员深入基层了解案件情况,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好蔡某某的思想工作,终于化解了一起长达20年的信访积案。连续多年来,没有发生一起涉检赴省进京信访案件。

全力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一年来,共向江永县法律援助中心发放《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16份,使1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获得法律援助。依法相对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如在审查未成年人周某某盗窃案时,考虑到其未满18周岁又是初犯,认罪悔过态度较好,积极退赃,我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结案后,办案检察官及时跟踪回访,对其加强法治教育,让其正视自己的犯罪行为,加强心理帮扶,回归社会。同时,全面深入县一中、二中、职中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远离毒品侵害”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法治讲座等法治宣传活动,1000余名学生受到教育,有效提升了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开展检察官“下乡普法”12场次,发放宣传手册近10000册,宣传单5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20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群众学法、守法意识。

四、深化检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办案质效

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全面梳理、固强补弱,锲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全面落实员额制改革。牢牢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细化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推动领导干部办案制度化常态化,我院入额检察官直接办案920件,其中检察长(含副检察长)直接办案377件,占全年办理案件的41%。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完善检委会讨论案件过滤审查机制,建立员额检察官退出、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全方位监督体系。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基本落实到位。通过改革,一线办案力量明显加强,经费保障水平得到提高,检察权运行更加高效顺畅。

积极探索轻案快办积极探索“轻案快办”具体模式,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在犯罪嫌疑人认罪的前提下,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做到快审快诉,共适用轻案快办机制办结刑事案件2526人,平均办案时间为4天,办案最短用时1天,有效地节约司法成本、缓解办案压力、提高办案质量。

积极推进公益诉讼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四大领域,与水利、环保、国土、农林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线索发现、信息共享、执法联动衔接协作机制,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新线索68件,立案65件(其中环保领域36件、食品安全领域16件、药品安全领域13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公益。特别在全市率先开展网络餐饮平台监督,针对我县“美团”“同城送”等网络外卖餐饮不规范的经营行为,一举立案16件,督促县食药工质局履职,整改率达100%,切实守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深入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坚持政治建检,着力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认真组织干警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活动日”等活动,组织党员干警赴千家峒红色教育基地,接受党的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认真落实高检院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对标新任务精准履职、创先争优,进一步端正了干警的理想信念,激发了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

着力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着力培养以“厚德、明法、公正、进取”的江永检察精神,激励干警以高昂的斗志和奋发进取的精神破解检察工作难题,促进检察工作规范创新发展。努力加强意识形态领域价值引领、思想引导和阵地管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党组书记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主动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情亲自处置。充分利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院务会以及全院干警大会时间,号召全体干警提高思想认识,共同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形成“全院一盘棋”的良好态势。

不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院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制定了《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出台了《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专项工作方案》,层层签订责任书,从严压实“两个责任”,通过常抓纪律作风,警钟长鸣,不断巩固我院纪律作风建设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筑牢干警思想防线。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年开展检务督察10次,发出督察通报8份。

六、坚持自觉接受监督,打造阳光检务提升形象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拓展接受监督渠道,完善接受监督体系,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情况,配合开展司法体制改革专题调研。先后向人大汇报民事行政检察、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情况2次,把落实人大审议意见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促进工作深入开展。积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项视察,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落实反馈。

主动接受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大力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出台《江永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评查制度》,制作电子卷宗420余册,定期网上评查,提高案件质量,多年来,我院执法状况和案件质量考评排名位居全市先进行列。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2件,参加重大刑事案件庭审观摩、案件公开审查和质量评查869人次,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供了不竭动力。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和司法为民。着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依法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98条,公开法律文书222份。持续完善江永检察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推送检察资讯800余条,向上级部门发布各类信息、经验材料、理论文章,以及向各级媒体发表宣传稿件80余篇(条)。努力传播“检察好声音”、讲好检察故事、展示检察好形象。举办“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等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教师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期待。全面推开“一村一警”和“检察官进社区”工作,选派23名检察人员联系部分乡村和社区,推动检力下沉,使检察职能与社区无缝对接,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今年我院综治民调工作排名全市第一。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检察工作转型升级、创新突破的一年,也是法律监督工作不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全面加强的一年,更是检察工作与服务发展同频共振、提质增效的一年。一年来,我院有10个集体获得省、市、县先进,有10名干警分别荣获省、市、县先进个人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和进步,既是全院干警齐心协力、团结奋斗的结果,更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以及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新发展理念研究不够透彻,服务保障大局还需要进一步精准发力。二是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待加强,复合型专家型检察人才还比较短缺。三是对检察机关职能调整后工作模式转换研究还不深入,法律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队伍教育管理还需继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待进一步压紧压实。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按照县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坚持“为民立检、业务立检、公信立检”,弘扬“求实、求效”作风,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科学发展,努力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引领,着力促进经济发展新局面。积极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聚力服务创新,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打击力度,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践行《关于服务保障全县非公经济发展实施意见》,落实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司法保护。结合办案,深化金融类、涉众型等经济犯罪风险防控,提出防范对策,营造有利于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

二是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着力实现公益诉讼新突破。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依法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促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监督,在深入摸排案件线索、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加大诉讼力度等方面下功夫。敢于啃硬骨头,突出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增强公益保护效果,让江永美丽与发展比翼齐飞、生态与文化交相辉映。

三是坚持以“公平正义”为目标,着力彰显法律监督新作为。积极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全力做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工作,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侵害群众利益的刑事犯罪。突出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加聚焦诉讼监督主业,积极开展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等诉讼监督,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监督上下功夫,努力实现监督全覆盖,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同时尽职尽责维护好全县社会稳定,加大矛盾化解、弱势群体司法救助、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四是坚持以“素能建设”为抓手,着力实现检察队伍新提升。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着力提升检察队伍适应新时代的能力。坚持以党建带队建,着力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健全检察文化建设、人员分类培训等工作制度,继续创新青年工作委员会等交流平台,努力为青年干警成长架设阶梯。坚持政治建检、从严治检,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在新时代展现江永检察新气象新作为。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人民的重托,求真务实,积极履职,开拓进取,创先争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推进“生态魅力、幸福文明小康江永”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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