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2月27日在江永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江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魏东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检察工作现代化“元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快推进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目标,锚定争先进位,全力以赴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努力为江永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这一年,我院巾帼文明岗、清廉单元建设、“示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创建通过市级验收,湖南省2023-2024年度“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获得公示;获评全省检察系统预算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国家节约型机关;办理的朱某某故意伤害绝对不捕案被湖南省检察院评为“刑事检察优秀案件”;荣获永州市检察机关“检察公益故事汇”一等奖、永州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百日攻坚战“优秀办案组织”、永州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先进集体、永州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先进集体、永州市“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等集体荣誉。
1.始终坚持见行见效,不断锤炼绝对忠诚的底色。我们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全面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一切从政治上看”的行动自觉,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紧扣主题教育的总要求,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整改,用持续的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班、交流会、大讲堂、专题党课等方式推动全院干警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抓实同题共答、同堂共学、同心共干、同向发力。精心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一年来,共办理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5件1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40余万元,得到了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领导的高度肯定。特别是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的潇浦镇政府原工作人员何某某、县自然资源局原工作人员李某某等6人涉嫌诈骗犯罪案件时,我院依法严格细致审查证据后认为“该案是一起典型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勾结村民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的职务犯罪案件,不应该由公安机关以诈骗罪立案管辖,而应该由纪委监委管辖”,便主动与县纪委监委、公安机关沟通衔接,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何某某最终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万元,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被判处二年及以上有期徒刑。高效办好控告申诉案件。依法及时有效办结了省委第九巡视组、永州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周某某信访案,通过对信访人周某某反映的有关问题逐一深入调查核实,最终监督公安机关撤销刑事案件1件,该事项的处理得到了信访人的认可,当即签订了息诉息访协议。
2.始终坚持责任在肩,不断提升法律监督的质效。做优刑事检察。全年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151件212人,批准逮捕82件11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02件651人,提起公诉311件425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撤)案44件。纠正漏捕漏诉30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89件次。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件,对诉讼活动违法等提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8件。如,在对以往办理案件清查中发现唐某某、于某某贩卖毒品一案判决确有错误,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提请永州市检察院再审抗诉,并及时补充完善证据体系。后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被告人唐某某、于某某由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二年,均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五年,彰显了依法从重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做强民事检察。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75件,其中,监督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案件75件,民事执行活动案件42件,支持起诉42件,民事生效判决、调解书监督案件16件。对江永鸿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钟某某、黄某某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法院已全部裁定再审;对杨某某赌场高利贷转化为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案,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将待杨某某涉恶团伙刑事案件审结后再作处理。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7件,其中,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5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6件,受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6件。办理的江永县某税务分局催缴残疾人保障金违法监督案件,推动了该系统在全市范围内的专项整治,规范了同类行政行为,促进了依法行政,该案被推荐到省检察院评选优秀案例。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5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民事公益诉讼11件。对永明河、桃川河存在的非法捕捞问题向县农业农村局制发诉前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该局收缴、销毁“地笼”4000余米,增殖放流鱼类2万余元。对黄某某等人残疾等级变化后仍持有原残疾人证、享受原残疾等级政策福利问题,向县残联制发诉前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促成县残联建立残疾人证复核机制。同时,将公益诉讼从传统的4个领域拓展到了妇女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军人地位与权益保护等6个新增领域,超额完成了公益诉讼领域4+5全覆盖的考评要求。
3.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守好担当服务的本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等职能作用,聚力维护稳定发展大局。着力净化社会环境。将司法办案融入社会治理,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2人,审查起诉425人,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7.8%,认罪认罚适用率96.9%。快捕快诉涉黑恶案件3件,严防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件,助力基层治理更优。用心提升法治意识。精心设计和制作未成年人保护纸盒、公益诉讼知识手袋等检察服务产品,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检察服务“进社区、进家庭、进乡镇、进企业、进校园”五进活动,注重“以案释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适用公开听证方式办理案件32件,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释法理,不断提升法治教育实效,传递“司法为民”的检察温度。全力服务地方发展。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厉打击项目阻工、聚众闹事等不法行为,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如,在办理蒋某某等2人妨害公务案中,经实地走访并对涉案人员充分释法说理,让其认识到自己阻碍风电项目施工行为的违法性,真诚认罪悔过,妥善化解了涉企矛盾。
4.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淬炼为民司法的亮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能动履职,砥砺担当作为,努力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香柚花开”未成年人检察品牌逐渐成型。深入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零懈怠”,以“严捕快诉、铁腕护蕾”之势,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批捕23件35人,提起公诉19件20人。办理的某单位职工蒋某某奸淫幼女案,蒋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办理的刘某某、陈某某等人强奸、组织、强迫卖淫案,经审查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依法改变管辖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品牌团队不断优化,选聘4名未成年人检察公益保护志愿者,“香柚花开”桃川工作站投入使用,将打造成为集未成年人检察专门办案基地及乡村工作站功能于一体的保护平台。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江永县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等文件,让联合保护更有“底气”。民生民利各项权益得到更好守护。通过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讨薪”37万余元;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和院领导包案制度,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55人次,院领导包案3件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1件4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9万元;全力打击电信诈骗、养老诈骗,依法办理涉两卡犯罪案件96件120人,提起公诉59件80人,共挽回经济损失51.82万元。维护社会公益的脚步一直向前。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积极拓展新增领域案件办理,大力开展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发出水源地保护、桶装纯净水等涉食品安全的检察建议10份,办理涉河道垃圾污染、非法捕捞、猪场污染等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3件,为增添江永绿水青山成色保驾护航;监督追回违法发放的惠民资金7.44万元,维护了国家利益;办理的某单位公示文书未屏蔽个人信息系列案,促进了有关行政主体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办理的英烈保护领域案件,通过公开听证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了管理,助力培育尊崇英烈的良好社会风尚。
5.始终坚持从严治检,提升实干奋斗的成色。用好主题教育工具,实实在在抓好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实实在在检视整改突出问题,不断激发干警斗争精神、实干精神。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不断强化干警法治思维,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占领检察培训课堂,提高在法治引领下忠诚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注重检察业务素能培训,通过跟班培训、交流轮岗、业务比武等方式,推动干警更好掌握新理念、运用新方法,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13项综合工作、10名干警荣获省市级荣誉。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深化“五先”党建品牌建设,依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学习30余次,专题研讨5次,主题党日活动10余次。加强清廉机关建设,开展清廉笔会、职务犯罪庭审观摩等多样化的创建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及家属观看《政治利剑》警示教育片、召开廉洁家风恳谈会,讲好廉政党课,不断夯实思想铸廉、履责守廉、文化育廉、家风助廉工作。不断强化自我监督。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全年共填报重大事项145件。建立完善廉政风险点排查机制,紧盯履职办案的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深入检视和整改自身突出问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10余次。不定期开展纪律作风督察,每月调度日常考勤,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更好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和工作动态。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都离不开县委的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县政协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及各行政部门的支持和理解,离不开县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配合、制约和监督。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检察事业发展的各位领导、社会各界人士表示真诚的感谢!
一年来,我们的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工作精细化水平还需提升。干警司法理念不够新,能动检察履职不够好,业务指标抓一阵松一阵,数据指标此起彼伏,整体推进不够。二是高质量检察队伍建设短板还很明显。检察官新老断层严重,班子结构老化;高素质检察业务骨干和综合型人才稀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面临诸多挑战。三是高效服务发展的力度不够。机制创新不够,品牌特色亮点较少;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和检察建议的双向转化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结合巡视巡察、专项审计等开展深层次监督工作不多,法律监督的总体质效有待提升。四是合力监督的协同性还要提高。内外有效衔接、沟通顺畅的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不完善,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部分专业技术性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有的部门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监督的意识不强。
2024年工作思路
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主线,进一步更新工作理念、强化法律监督、加强队伍管理,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着力争先进、树标杆、创特色。
1.抓理念提升。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统筹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持续抓整治、抓学习、抓服务,准确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不断增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执法办案、化解矛盾、服务发展水平,持续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
2.抓品牌提级。加强再提炼、再总结、再提升,进一步完善创建方案、创建理念、创建内容、活动抓手等,全面升级“五先”党建车厢。立足“专”字,不断打磨“香柚花开”未成年人检察品牌,深入推进“利剑护蕾·雷霆行动”,持续从严打击涉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优化未成年人检察团队建设,提高工作专业性;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将“香柚花开”桃川工作站打造成为区域未成年一体化保护平台,全力加强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用好未成年人检察公益保护志愿者,进一步加大“五进”服务、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能力水平,擦亮未成年人检察品牌成色。
3.抓业务提质。始终把抓落实放在第一位,自觉从大局出发,紧盯县委部署的重大专项工作,紧跟市检察院“十大工程”的推进步伐,提升境界、提高标准,积极学习先进工作举措和经验,完善个性化落实方案,以标准提升带动工作提升,对标对表落实到位,全力争取在“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守护千年鸟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实现更大作为。进一步细化案件集中管理、审核把关等工作机制,加强对案件的出、入口把关,强化流程监控,发挥“一案一评查,定期通报”等制度优势,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在敢于监督、勇于监督、善于监督上下功夫,细化和完善侦查监督协作,加强案件信息共享互通、案件情况共同分析研判等多维协作,加快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进一步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检察建议双向转化衔接。
4.抓管理提效。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引领干警学思践悟,用最新理念指导工作实践。完善绩效考核制度体系,加强对干警工作绩效的监督,狠抓分工协作、统筹协调,探索建立工作质效分类量化评分机制,推动分工进一步明晰、责任进一步明确、协作进一步顺畅。进一步抓实监督,发挥好派驻纪检组及检务督察部门作用,加大对干警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提升工作质效。
5.抓队伍提能。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推深抓实清廉机关建设,抓细作风建设,严肃纠治工作作风顽疾,打造一支政治部队、纪律部队。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抓好思想素质和履职能力建设,通过业务培训、案例研讨、业务知识交流、精品案件评选等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司法办案能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过硬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奋楫扬帆正当时,砥砺前行建新功。我们将坚决贯彻县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解放思想、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团结奋斗,奋力谱写新时代江永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